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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彰显民意为本

周歌

2014年11月21日13:3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11月2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呼和浩特市日前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以切实解决患者需要急救却因身份不明等原因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问题。救助基金来源包括政府投入和社会捐助。目前,资金已到位158万元,基金经办机构正在对医疗机构自2013年2月至今产生的该类费用进行支付审核。预计到2015年,呼和浩特市将逐步建立起分工明确、流程合理、保障到位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据11月21日《北方新报》)

通过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制度,不仅能够有效解除那些身患病症而一时又面临经济困难患者的燃眉之急,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对民生的关爱与呵护。虽然近些年来公众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而且,平时大家也越来越注重健康养生。同时,医疗保健等技术也愈加发达,可即便如此,不可避免地仍然会有一些公众出现重大的病症。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对于那些家境殷实的患者来说,巨大的治疗费用,也往往让其难以承受。

而对于普通百姓,甚至一些困难家庭来说,一旦遇有重大病情,不仅倾尽家中所有积蓄都无以应对,而且,往往还要欠下巨额的款项。更有一些弱势群众,可能会因沉重的经济压力,不得不选择放弃治疗……而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近些年来,我们欣慰地看到,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果断推行“大病救助”政策,通过推行“政府补贴”等多种形式,从根本上解决了百姓“看不起病”的问题,可谓是将好事不折不扣地办到了老百姓心坎里。

如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又积极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制度,可谓是把好事办到了老百姓的心坎里。当然,在推行救助基金制度的同时,也应当及时完善相应的配套服务体系,从而确保利好政策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真正把好事办到老百姓的心坎里。既要通过顺畅的服务渠道,确保那些急需“救命钱”的患者能够顺利申请到相关救助基金,也要避免出现相应救助基金被贪污或者遭挪用以及长期遭闲置的尴尬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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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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