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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毒驾”猛如虎 入刑定罪不宜迟

刘英团

2014年11月20日06:02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毒驾”猛如虎 入刑定罪不宜迟

  11月18日,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透露,公安部正与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和调研推动“毒驾”入刑,“也就是‘毒驾’能够进入刑法,在刑法里面能定罪量刑”。(11月19日《中国青年报》)

  “醉驾”被以危险驾驶罪量刑,而“毒驾”仅仅是治安违法论处,“毒驾”造成的人身伤亡等,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因法律对“毒驾”宽容,有司机靠吸食毒品“提神”,更有吸毒司机随身携带毒品贩卖。

  吸食毒品会让司机做出种种不可思议的危险动作来。去年,江苏“4·22”特大交通事故就是一个惨痛的例子,出事大客车驾驶员王振伟此前曾吸食冰毒,并在疲劳状态下驾驶车辆、操作失当,最终导致14人在这场车祸中丧生。“毒驾”猛如虎,入刑定罪宜早不宜迟。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都严惩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美国吸毒后的驾驶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交通事故,一律由警察部门先行羁押后交刑事法庭处理。

  交通违法零容忍,“毒驾”必须入刑定罪。无论是“醉驾”、“毒驾”都是危险驾驶的一种形式,“酒驾”和“毒驾”也都被《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严格禁止。所以,在定罪量刑不能“厚此薄彼”。也只有使“毒驾入刑”才能警示和威慑公众。 (刘英团)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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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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