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家中搜出37公斤黄金、现金上亿、房产手续68套一案又出现新情况。马超群亲属于11月13日晚在秦皇岛举行新闻发布会,辩称纪检机关查获的资产系其父马秉忠合法经营所得。
纪委有调查的权力,当事人也有辩解的权利。在法院没有做出最终审判之前,马超群在法律层面仍是犯罪嫌疑人,而不属于“腐败阶下囚”。尤其是近期媒体曝光,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原县委副书记熊祖模先因滥用职权、受贿被判刑,后来上诉“冤案昭雪”重获自由,人们承认某些“贪官”确有可能被冤枉,对犯罪嫌疑人不能“有罪推定”。
说到底,法律最终要讲证据,指控不能空口无凭,辩解也不能瞎说八道。
马超群母亲声称,“巨额钱财是其已去世的丈夫马秉忠倒腾房产、入股矿产、倒卖车皮的合法所得”,还说“马秉忠经常带回家整塑料袋的纸币,码整齐放进装水果的箱子里,装满箱后就用胶布封存”。似乎,马秉忠是个“赚钱达人”,数以亿计的资产与马超群“毫无瓜葛”。
问题是,马秉忠的老同事说,马秉忠退休前只是秦皇岛市环卫局医务科一名普通大夫。退休后,开了一家私人小诊所,干了几年又关门了。老同事觉得马秉忠没啥大能耐,说他能折腾出一亿多元“谁都不信”。而且,马超群的母亲也说不出马秉忠开的是什么矿、和谁合伙开采,只说“老头子死了,账本也烧了”。更令人质疑的是,如果上亿元都是“正当所得”,马家人大可以大大方方将钱存入银行“钱生钱”,何必藏在见不得光的地方发霉长毛?种种不合情理之处,难免降低马家人辩解的可信度。
秦皇岛市检察院回应称,如果没有掌握相关证据,不会对马超群采取相关措施,“我们的侦办工作都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有知情人透露,办案机关正在核查马超群贪污受贿的具体数额,1.2亿现金、68套房产并非全部是非法所得。这其实已显露出一种客观——马家人挣工资,也曾享受单位的福利房,这部分财产自会排除在腐败嫌疑之外。但要说1.2亿现金、60多套房、37公斤黄金全是马超群的父亲赚的,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难以被采信。何况,检方最终也要拿出有力的犯罪证据,才能对马超群进行指控,法院判决也要接受各界监督。所谓“冤案”,不是哪个人说了算的。
依法治国,必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证据胜于狡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