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题为《深圳海关现惊人腐败窝案:每人每月受贿至少几万元》一文报道:深圳海关猖獗走私成“公开秘密”,老百姓看不过去,深圳海关监察部门却称“毫不知情”,直至旅检四科被一窝端才“恍然大悟”。
为什么老百姓看不过去的“公开秘密”,在深圳海关监察部门这里就成了“毫不知情”?显然这种说法不合常理。本地、本行业的内部监察效果,一直广受质疑,内部监察在诸如上下班纪律等“小问题”查处上可以得心应手,遇到诸如“每人每月受贿至少几万元”的“大问题”上,往往显得“力不从心”,深圳海关监察部门也不例外,本应该发挥及时调查和上报案件的职能作用,但处于“毫不知情”的状态,简直就是一个大笑话。
深圳海关监察部门的“毫不知情”也是“公开秘密”?深圳海关之所以成为腐败窝案的重灾区,难道不是源于当地监察部门对腐败查处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结果?这个“公开秘密”谁又看的过去呢?海关窝案暴露出来的问题有多严重,当地监察部门自身存在的问题就有多严重,如果当地监察部门不当“睁眼瞎”,深圳海关走私哪会猖獗到老百姓看不过去?深圳海关监察部门相关人员失职行为的危害,一点也不亚于海关腐败窝案的犯罪嫌疑人,我们不能对任何“公开秘密”熟视无睹,当老百姓期待依法惩治深圳海关窝案腐败人员的同时,请不要忘了惩治失职的监察部门相关人员,更不要忘记了倒查相关领导的责任,在中英街,对面有令人羡慕的廉政公署,希望我们也有一批值得信赖的监察队伍来保障海关的公平正义。(黄崇玉)
(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