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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石斧奖励更像打发叫花子

2014年11月13日09:45    来源:中国江苏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收缴石斧奖励更像打发叫花子

  2011年洛南县农民雷军政挖地时捡到石斧一把,一直不舍得卖。近日县博物馆给他做了工作,说这是新石器时代文物,收缴石斧后奖励他100元。近日上交12件青铜器的魏炳祥得到1万奖励,上交古剑的李磊得到500元奖励。上交文物能否出个明确的标准呢?(11月12日华商网)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民间收藏的文物不计其数,至于文物的来源可谓五花八门,但是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举凡地下之文物,除了明确是祖传之外,皆属国家所有,对此《文物保护法》早就有这方面的规定。

  确实,如果国家不作出强制性的规定,文物的发掘与管理就会一盘散沙,国家的文物资源就会遭到破坏,甚至有人为了牟利不惜将文物走私到境外,而这才是我们最为感到担心的。尽管文物的保护政府有职能部门专司其职,执法部门也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对盗墓、私自贩卖文物现象进行严厉打击,但是仍然有人铤而走险,显然这是被暴力冲昏了头脑。

  不可否认,一些民众收藏的文物存在来路不明问题,在没有确认是否违法之前,国家要进行收缴,按照惯例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此才能让民众心甘情愿地上交国家。然而,在奖励标准问题上,似乎存在打乱仗现象,具体说来就是各地开出的奖励清单不尽相同,有高有低,有失公允。

  洛南县农民雷军政挖地时捡到石斧一把,按理应该上交当地文物主管部门,这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一种责任与担当,这种现象民间时有发生,如何调动民众上交文物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关部门同时出台了奖励规定,事实证明这个政策很有人情味,也极具可操作性,之前很多文物收归国有就是明证。然而,在石斧收缴问题上,不要说当事人,即便是我这个局外人,显然也看不下去,区区一百元就将新石器时代的文物收缴了,这与打发叫花子没啥两样。谁都知道,这件文物具有很高的考古价值,因此奖励必须掌握好一个尺度,不能随心所欲,虽然不可能让当事人百分之百满意,但至少要让其得到一定的心理安慰,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难,关键政府是不是愿意释放这种诚意与善意。

  文物的收缴事关法律尊严,事关百姓能否支持与配合,因此必须严肃认真对待,不可大而化之,不讲策略,总之,只要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出一个可供参考的国家奖励标准,奖励不公问题便可迎刃而解,果真如此,收缴石斧绝不会只奖励少得可怜的100元。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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