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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改变我的生活(大家谈)

2014年11月12日04:5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其作为主要议题进行讨论,17年来,法治中国坚毅前行,法治体系不断完善,法治观念逐步深入人心,法治的光芒,也正越来越多地照亮人们的梦想。

  本期大家谈摘编了三位热心读者的来稿,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们,法治已成为人们离不开的一种生活方式。

  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来稿,继续分享身边的法治故事和它托起的人生梦想。

  来稿请寄:rmrbpl@163.com或传真至(010)65368684,请注明“大家谈投稿”。

  ——编者

  

  争取权益,不怕身处试用期

  江西九江 付冬民

  大学毕业那年,我跑了大大小小数十场招聘会,总算找到一份工作。试用期3个月,包吃住,一天10元。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我开始了忙碌的上班生活。但一到月底,看到其他人高高兴兴领工资并讨论去哪儿玩的时候,心里很不是滋味。为什么做同样的工作,试用期的员工工资如此少得可怜?

  后来,我在网上查到《劳动合同法》,其中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和其他几个新进同事冒着被辞退的风险,找到公司主管要求加工资,前两次都被他用大道理教训了一通。我们多次据理力争,甚至做好准备集体辞职,企业才答应按法律规定办。拿着靠依法维权争取来的工资,我们激动万分。

  现实生活中,在用人单位面前,劳动者往往是弱势群体,争取合法权益也会面临不小风险。让法律“落地”,给每一个劳动者保障,还需要全社会共同争取,共同努力。

  

  敬畏法律,时刻点亮这盏灯

  浙江桐乡 庄永明

  2006年,表弟因为酒驾出车祸,不幸去世。看到姑父姑妈“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不欲生,看到漠视法律的可悲可叹,我从内心深处感到,法律距离每个人的生活如此之近,密不可分。我还认准了一个理:法不可违,敬畏法律是美好人生的第一前提。

  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以后,各地加大处罚力度,严查酒驾和醉驾,起到了极强的震慑效果。身边的亲朋好友,劝酒的少了,酒桌上也变得更文明了。可以说,法是紧箍,逼着人们养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习惯;法是利器,有效降低了出行人的事故发生率。

  但我也注意到,身边还有一些人,饮酒后心存侥幸地开车上路。他们总认为自己本事大,喝点酒开车不算什么。却从来没想过,一旦因此而丧生,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家庭来说,都是毁灭性的打击。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含糊。遵守法律,才好追逐梦想,认真生活。每个人心中都要时刻点亮这盏灯。

  

  畅通渠道,相信总有出头日

  江西余江 鲁兵海

  我出生农家,是名副其实的“草根”,得益于国家的义务教育政策,成了村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后来通过招考,成为人民警察中的一员。但直到现在,村子里还有人会问我,通过什么关系进的警队?

  其实,只要亲身参与,就会知道现在的招考,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正因如此,像我这样没啥背景的人,才有公平竞争的机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下,从来都是真正有几把刷子的人脱颖而出。

  参加工作后,我一直渴望得到更多展现自我的机会和舞台。而现实是,在县级公安机关,也许努力一辈子也顶多是一个科级干部。虽然干部级别与贡献不能简单地对应,但对于渴望成长和进步的年轻人来说,基层的晋职通道确实有点“过窄”。在我们局里,和我一批进来的新民警就有49人,前面还有好几批师兄师姐在等着“股级”职务的安排。希望在未来,通过法治体系的完善,形成更健全的干部交流机制,畅通上升渠道,让基层公务员能更安心地施展拳脚。


  《 人民日报 》( 2014年11月12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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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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