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11月4日召开会议,讨论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以来省委常委会工作,研究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11月6日至7日在南京召开。(11月5日中国江苏网)
前不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全面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无疑是当前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省委正在召开的全委会,具体研究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意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是又好又快推进江苏“两个率先”的现实需求。当前,江苏正处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做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显得尤为重要,尤为迫切。
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要求。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化,运用法律的手段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行为,必将在全省进一步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大大促进江苏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有利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地担当起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任。
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法治江苏建设,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好中国梦江苏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意义深远的系统工程、民心工程,需要全省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步调一致。我们相信,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省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总体部署,必将有力地推动法治江苏建设再上新水平,开启江苏法制建设的新篇章。(闻午)
(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