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3年,湖南常宁版“雷政富案”重启调查并被移送检察机关。2010年,几名被性勒索的官员报案后,常宁警方对犯罪团伙“高举轻打”,导致犯罪分子被判缓刑。警方破案后,又出现其他被性勒索的官员行贿办案警员要求销毁不雅视频的“案中案”。近日,湖南衡阳市纪委称,衡阳6名官员被拍不雅视频遭敲诈勒索案已完成警方调查。(11月3日《新京报》)
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比多次的违法行为更严重,因为这些违法行为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正是因为常宁警方当初对犯罪团伙“高举轻打”,才导致犯罪分子更加胆大妄为地继续性勒索官员。据了解,仅衡阳就有6名官员被人打电话勾引并发生性关系,湖南永州市也有两官员卷入该案。
如果不是因为一些“偶然因素”,这起性勒索案以及由此牵出的“案中案”,恐怕至今都不会浮出水面;如果衡阳市纪委没有发现两起案件的相关性,恐怕被性敲诈的官员至今相安无事。
涉案官员在事发两年后,仍然被选举为常宁政协副主席;而被“高举轻打”的敲诈团伙也并未收手,而是继续性敲诈其他官员。这一偏离法治轨道的判决,与行贿办案民警的“案中案”有关,也与当时的官场保护伞不无关系。虽然案件最终得到相对公正的处置,但依然难以乐观——如果案发后就能严格执法,也不至于拖延3年多才开始严查涉腐案。
不是所有贪腐案件都能被“偶然因素”揪出来,一些类似案件可能至今未被破获。这就要求办案部门在第一道关卡严格执法,保证立案查处不受外界因素干扰。衡阳“雷政富案”中出现涉案官员行贿民警,正是查处过程中的钱权腐蚀现象,不能不警惕。
而司法机关则应守住法治的第二道关卡,坚持依法判决,把司法公正贯彻在判决的每一个程序之中。此前频频出现的“捞人事件”,无疑是对司法审判公正的打击,也考验着每一个司法人员的良心与职业道德。
关于严守司法公正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政法战线的同志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坚持司法公正,要在每一起案件中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涉及官员腐败的案件更是如此。只有时刻坚守法治理念,衡阳“雷政富案”的偶然因素才不会成为破案主导力量,“赵作海”式的冤假错案才能尽量避免,小集团式的官官相护、钱权勾结行为才不会得逞。
衡阳性敲诈官员案件的背后,引申出的司法公正问题纷繁复杂,仍需理顺。此外,除了启示民众需知法守法、政法机关需公正执法外,这起案件还给广大官员敲响一鸣警钟——万万不能沦为下一个“雷政富”。实践证明,钱色勾结几乎都涉及腐败,在法治国家的大环境之下,党纪国法容不得这样风气不正的官员。少谋私利,多为民办事,贴近民众,远离诱惑,这才是官员干部的应有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