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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为移动互联网发展标注方向

——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系列评论之十九

苏秦

2014年11月03日15:1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是移动互联网行业从业者义不容辞的责任。”2日下午,国家网信办召开成立以来的首次移动互联网业界代表座谈会。来自中央新闻单位、中央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微博客网站、即时通信工具企业、应用商店企业、移动搜索企业、政务类公众账号和微信公众账号等领域代表发言,为推动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建言献策。

自2012年6月以来,手机已经超越PC端成为我国网民上网的第一终端。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的网民共有6.32亿,而其中,手机网民达到5.27亿。庞大的网民数量使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移动互联网市场,也使得移动互联网成为一个巨大的舆论场。很显然,没有良好的法治秩序,移动互联网就不可能拥有鲜亮的未来;没有相配套的法治构建,网民的合法权益就不可能得到有力而及时的保障。

本次座谈会,除了凝聚依法管理移动互联网的共识,更宣示了一种责任担当,提出了依法治网的智力支持,以及标注清晰的发展方向,即如何才能确保移动互联网良性发展,这在当下弥足珍贵。

据统计,目前互联网上主要存在八大类非法行为,分别为:假冒公共机构、媒体发布信息;发布、传播淫秽信息;发布暴恐信息;发布虚假广告;发布谣言;发布破坏民族团结言论;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而具体到移动互联网,权威消息显示,移动应用爆炸式增长,在经济利益等各种因素的驱使下,淫秽色情、隐私窃取、恶意扣费等违法违规应用充斥其中,破坏了市场的良性有序发展。这些毒瘤一日不割除,移动互联网就一日难有健康发展,特别是越来越多的网民将受到更严重的伤害,一不小心就掉入陷阱。

正如业内人士所称,“不论是任何形式的移动互联网创业者,都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必须纳入法治轨道,无论是打擦边球还是以身试法,都注定行不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据悉,年内会修订出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这将是近期内互联网领域最新、最全、最重要的一个法律法规”。同时,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互联网立法也在进一步研究酝酿中。互联网立法进入快车道,对数以亿计的网民来说,是个利好;而对那些野蛮生长的非法行为,却是重重一击。

有个比喻说得好,信息化如同修路。修路是为了跑车,跑车是为了装东西,而且装的必须是安全的、健康的东西,一环扣一环。我们不仅要把路修得越来越好,让车跑得越来越快,还要确保车里人的安全、货的安全。为此,网络空间既要互联互通,也要尊重主权;网络空间既要加快发展,也要确保安全;网络空间既要提倡自由,也要遵守秩序;网络空间既要自主自立,也要开放合作。这一逻辑同样适用于移动互联网。“从心所欲,不逾矩”,我们在享受移动互联网便利的同时,如果将法治精神与互联网精神相融合,将自由与秩序相平衡,必将实现更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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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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