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间,一份大同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社交媒体广泛传播并引发关注。该文书显示,一名赵姓男子因为在大同市委门口举国旗、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煽动群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被行政拘留15日。(11月1日《新京报》)
腐败历来为百姓所深恶痛绝,因而,只要有官员落马,民众振臂高呼者有之,喝酒相庆者亦有之,这些举动我们完全可以理解。
也有一种最常见、最直接的庆祝方式,那就是燃放爆竹,此举能引起外界广泛关注,短时间内吸引很多人聚拢过来观看,因而必须把握好一个度,否则就会造成人群聚集甚至交通拥堵,这恐怕是当事人事先没有想到的,自然也是相关政府部门所不允许的。
这名赵姓男子之所以到市委门口举国旗、燃鞭炮,至少与落马的市委书记有很深的芥蒂,用恨之入骨来形容也不并为过,如何表达这种喜悦之情,我有话要说,应该看到,党和政府近年来反腐败力度很大,社会风气正日渐好转,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官员落马形成了常态,一点都不让人感到意外,因此,即便要庆祝,也没必要用这种方式,果真要燃放鞭炮,可以选择在自家门前或者小区广场,只要不影响社会秩序,就不会受到警方的阻止与追究 ,可惜赵某缺乏应有的冷静与理智, 此举不仅扰乱了党政机关正常办公,而且某些好事者还会借机起哄闹事,继而影响社会稳定大局,公安机关对其采取治安处罚措施,我觉得理所当然,而对于赵某只能深表同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能因为庆祝官员落马,就可以置公序良俗于不顾,就可以随便扰乱社会秩序,如果不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还会有人采取更出格的庆祝方式,而这才是我最最感到担心的。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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