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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卖女尸配阴婚,没有需求何来买卖?

蔡燕

2014年10月31日13:5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今年6月份,巨野县公安局北城派出所办案民警在侦破一起偷盗电动自行车案件时,犯罪嫌疑人王某供出了一起伙同他人盗卖女尸配阴婚的案件,并称:刚死的值钱。(10月31日《光明网》)

盗卖女尸配阴婚新闻一出,引来各方热议。很多人都指责犯罪份子道德沦丧,有的女尸甚至还在太平间就被犯罪份子盯上,四处寻找买家,实在是令人发指。但是,笔者认为盗卖女尸的犯罪份子固然可恶,但是没有需求何来买卖?

阴婚,又称冥婚、鬼婚、冥配等。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办阴婚。简而言之就是去世的人生前没有配偶,死后找一具异性尸体合葬。其实,阴婚流行于古时富有人家,贫寒人家很少有阴婚。然而,最近几年阴婚又重新流行起来,不得不说这是封建迷信卷土重来。

其实,人死不能复生,生前没有结婚,死后结婚又有何用?不能夫妻举案齐眉,也不能传宗接代。再说了,现代人的婚姻不同于往日。古时婚姻讲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安排并不无不妥,但是现代的年轻人都向往婚姻自由,如果逝者真有灵魂,有思想,估计也不愿意父母包办自己的“婚姻”。说白了,死者家属为其配阴婚只是一厢情愿的做法,除了徒增花费外,还有可能涉嫌非法买卖尸体。

另外,阴婚死灰复燃除了封建迷信思想作怪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土葬在农村等地区大量存在。其实,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的开发、运用已接近饱和,在这种情况下,若采用火葬,不仅能够节省土地,免除死人与活人争地,还能从源头上制止盗卖女尸牟利。

总之,笔者认为,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要遏制盗卖女尸配阴婚,须从源头上治理。要通过宣传破除封建迷信,弘扬科学精神,截断需求市场,还死者一片宁静。当然,还要大力推行火葬,让犯罪分子没有供应市场,盗卖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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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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