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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告政府理应成为一种常态

曲征

2014年10月30日13:4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房子被村里拆迁,李先生向政府申请公开关于拆迁的相关文件,才发现村里拆迁行为只是“村自治”决定,政府没有相关拆迁文件。为此,李先生不服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并一再复议、起诉、上诉,要求法院查明事实。(10月29日《新京报》)

村民告政府,早已不是新鲜事,这些年“民告官”已经进入公众视野,但是相对于村民上访、网上诉冤以及默默忍受等等情况而言,将政府告上法庭的情景还是太少了。

提倡村民告政府,并非希望天天看到村民与政府“对簿公堂”,而是希望村民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采取比较和平的手段解决问题,这总比默默忍受或者不断上访要强得多。

这些年,包括野蛮拆迁、野蛮征地在内的政府违法行为呈增多趋势,本该遵守法律、恪守法规的政府部门却常常成为违反法律、践踏法律的主角,在此语境下,民众就有必要拿起法律武器,好好“教训”一下政府部门,倒逼它们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而在村民与政府打官司的过程中,民众与政府平等的司法关系、平起平坐的法律诉求,也会潜移默化地注入民众与政府的头脑当中,对于创建平等的官民关系,削弱官本位意识,将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尤其在目前“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的语境之下,更需要提倡人们遇事走法律途径,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消除争端。公民之间可以打官司,村民与政府同样可以打官司。当村民状告政府成为常态、政府领导坐在被告席上不再惹人眼球,那么,我们距离真正的“依法治国”就更近了一步。

当然,要保证村民与政府在司法关系中的平等地位,还需要司法机关秉持公平公正、依法审判的职业素养,不能因为政府的强势地位或者顾及领导面子甚至其他不便言说的私情,而人为拨弄法律的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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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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