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谁家有个红白事,在自家院里搭伙起灶待客,是极为普遍的现象。但以后,这样的流水席将得到规范管理。日前,周口市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周口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农村集体用餐作出相关规定。要求农村聚餐达40人以上者,需要报告备案;200人以上者,需要由食品安全专业人员现场指导。(10.29大河报)
农村“流水席”确实成监管盲区,此类聚餐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不容忽视,实行监管是对人民饮食健康负责,毋庸置疑。
农村“流水席”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客主自家采购食材,然后请来三五个厨师,再加上邻居或族人帮忙;一种是具有专门技能的厨师,或酒店承接酒宴。
无论哪种形式的承办方式,饭菜质量、卫生都让人不敢苟同。对于这种情况,只能用一句,“猪多了无好食,人多了无好饭”自慰。
对农村“流水席”实行监管,笔者举双手赞同,问题是,实行了“流水席”报备后,食品安全如何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员,还是有关部门?因为责任与义务是对等的,如果只报备,无责任,这种报备还有什么作用,即使信息员现场指导落实到位了,没有任何责任的指导,还会尽职尽责吗?如此报备岂不照样还是一纸空文?
如果食品安全信息员能够对安全负责,“现场指导”会不会收费?如果不收费,白出“义务工”,会不会“羊毛出在菜身上”,所谓的“正规渠道采购”,会不会成为“指定”?
农村“流水席”如果是酒店或专门人员“承接”不再言表,但笔者对“请来三五个厨师”(一般农村这种人才不多,有则比较固定)颇有了解。据了解,凡是“请来三五个厨师”这种,一般都是处室负责采购,他们的“采购渠道”基本“指定”,价格虽没做深入了解,但逢年过节的时候,只要厨师拿着袋子从市场这头走到那头,基本就是一个“丰收年”。
“流水席”报备之后,会不会使饮食安全无忧,会不会增加客主酒席的成本,会不会只剩下“健康证”,“正规渠道采购”,报备会不会变成一纸空文,希望有关部门拿出具体的办法。因为将好事办好,并非心血来潮,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