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弘扬孝道,弘扬传统文化,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便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引发争议。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郭巨埋儿”故事。有市民表示,“真的按照这个典故说的去做,放在现在无疑就是犯罪。行孝道,就要埋葬掉自己的孩子,想一想就觉得瘆得慌”。(中广网 10月26日)
在流传已久的“二十四孝”故事中,“郭巨埋儿”确实是其中一个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故事。鲁迅先生就曾对此明确表示“反感”,“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
事实上,即使是严格按照传统的儒家理念,这种“愚孝”同样也是不被认可的。因为在儒家的“亲亲”伦理中,不仅包含“子女对父母之亲——孝”,也包含“父母对子女之亲——慈”,只有“父慈子孝”,“亲亲”的伦理大义才是全面完整的。这种背景下,以“埋儿”方式行孝,势必会显得非常“不慈”、“不义”,不仅会让郭巨,也会让郭巨的父母显得“不慈、不义”。而这种陷父母于不慈不义的做法、最终实际上仍是一种“不孝”,这正如孔子曾强调的,“陷父不义、安得孝乎”、“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诤于父”。可以想象,若让孔子来判断,像“郭巨埋儿”这样盲目满足父母、陷亲不义的“愚孝”,其实并不是一种真正的孝,反倒是严重的“不孝”。
“弘扬孝道,弘扬传统文化”,当然非常重要和必要,但是,诸如“郭巨埋儿”这种并不真正符合传统孝道伦理的“愚孝”,显然并不应该在“弘扬”之列,否则,机械盲目地宣传倡导这样的“愚孝”,势必导致一种“愚学、愚传”,不仅不足以真正“弘扬孝道”,反而有害我们对传统孝道文化的正确理解和把握。
实际上,除了“郭巨埋儿”,“二十四孝”中的许多故事,即便放到今天,仍是非常感人至深的,如“亲尝汤药”、“负米养亲”、“拾葚异器”、“扇枕温衾”等等。尽管其中一些故事中具体行为做法,因为时代的变化,已没有效仿的必要性了,但其中所内蕴的“反哺跪乳”的孝道精神,无疑仍是具有永恒的生命力和伦理价值的。这诚如有专家指出的,“今天重提二十四孝,总体精神没有问题,但具体事例要分析”,“这种精神对我们维系社会总体的秩序的良好和安定,是有好处的”。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要想更好地“弘扬孝道”,对于“二十四孝”这类传统文本,除了在“分析具体事例”基础上注重领会汲取去“总体精神”之外,不妨多结合今天现实的生活需要和时代特征,以生动的故事续写、续编、传播新的“二十四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