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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玥:没了协调办,“协调”该咋办?

2014年10月24日10:18    来源:荆楚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李玥:没了协调办,“协调”该咋办?

  近日,北京晨报刊载了一篇名为《全国砍掉13万“协调机构”》的新闻报道,详细介绍了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国家在精简机构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0月23日新华网)

  客观来讲,面对重要棘手的临时性任务或者是为了促进重点行业的健康发展,在单一机构难以有效完成相关工作的情况下,成立以更高级别领导挂帅的协调机构,不仅具有现实意义,更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途经。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协调机构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反而大多数成了摆设,纷纷进入沉睡状态,甚至个别还成为了社会正常运行的阻碍力量,引发社会公众的不满和指责。也正因此,对于国家一次性砍掉13万个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大手笔”,社会公众普遍拍手叫好。笔者认为,将各种“奇葩”协调机构彻底“除名”虽然大快人心,但绝非是终点。真正需要深思的是:没了协调办,“协调”该咋办?

  尊重客观规律,真正使其发挥基础性的协调作用才是正途。以曾经饱受争议的馒头办为例,当初河南省成立馒头办这一协调机构时,初衷是为了实现河南省馒头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但事与愿违,馒头办不仅没能让河南的馒头“更上一层楼”,反而利用办理馒头生产许可证的权力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也让各种非法的馒头生产厂家摇身一变,成为了合法的市场主体。更为关键的是,由于郑州市馒头办和区级馒头办过于“积极”,导致出现文件“顶牛”的现象,让社会公众不知所措,不仅影响了馒头产业的有序发展,更对政府公信力造成了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之所以会出现如此混乱的局面,市场经济规律被权力所压制是症结所在。试想,连生产馒头的面粉都需要被馒头办指定,给馒头办交点钱就可以使非法工厂合法化……凡此种种,不乱才怪!笔者认为,与其事后处理相关责任人,倒不如充分尊重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功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作用,以市场竞争实现真正的优胜劣汰,以此确保各个行业能够真正有序推进。

  当然,尊重客观规律,并不代表政府从此就可以“睡大觉”了。必须要看到的是,市场经济虽然益处颇多,但其自身所具有的盲目性、逐利性等先天缺陷也不可忽视。如果政府不发挥引导作用和监督作用,那么真正的协调也难以实现。笔者认为,政府对各行各业进行引导和协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关键在于,政府必须以法治思维作为开展协调工作的指导思想,强化协调手段的法治化,确保协调工作能够真正于法有据、于法周延,切忌于法相悖、于法相违。具体来讲,面对复杂的行业发展问题,政府必须依法进行宏观调控,将发力点着眼于秩序的有序和公平上。面对公共事件,政府也应当以“法”为帅,牢记使命、恪守原则,不能出圈。

  进一步来讲,国家虽然砍掉了13万个协调结构,但并不代表着所有的协调机构都一无是处。国家的深意实际上是要为改革减负,为发展注入活力。这就告诫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多注重协调机构的针对性。不仅要对协调机构赋予权力,更要实现问责体系的全面覆盖。同时,为了确保协调机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科学的考核制度也必不可少。总之,要正确看待协调机构的成立与撤销,建立起“撤消有据、成立有理、考核必严、助力改革”的协调机构管理体系,真正让协调机构发挥其协调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大局提供有益助力。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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