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多地“带残疾骆驼乞讨”的情况,城管、公安部门、民政部门表示,最近多次收到举报电话,但因乞讨骆驼并非野生,不在法律保护之列,只能劝阻。(10月21日澎湃新闻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形形色色的行乞者,他们将自己不幸的一面展示出来,靠公众的同情谋生。这些行乞者中虽然不乏“职业行乞者”,但他们的存在不仅体现了社会公众的善良同情之心,也体现了现代城市文明的包容性。
然而最近,一批带着骆驼乞讨的行乞者引发了社会的关注,这些骆驼们全都骨瘦嶙峋,健康状况堪忧,有的甚至已被截肢,身有残疾。与“职业行乞”相比,“骆驼行乞”不仅是对社会同情心的欺骗,更是对动物的虐待,对生命的漠视。更令人揪心的是,虽然有关部门通过举报了解了相关情况,却苦于“无法可管”,只能劝阻。
类似“骆驼行乞”的虐待动物事件近年来频频曝光,停留于道德层面的谴责越来越显得苍白无力。我国当前仅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无法保护一般动物的生命安全。这些以断腿骆驼乞讨的行为,不仅消耗着公众的爱心支出,同样挑战了文明的尺度。面对如此虐待动物、残害生命的行为,我们怎能继续坐视不理?
世界很多国家都已经制定了《动物保护法》,以便发现虐待动物时能做到有法可依。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保护了许多濒临灭绝的稀有动物,但是在对一般动物的保护上却还是一片空白。最近频繁出现的这些强烈刺激人心的案件,正需要这样一部真正保护各种动物的法律,让这些动物虐待事件真正“有法可管”。
尊重生命是现代人类最重要的一种文明,其意义不仅体现在人权上,而且也应该扩大到动物的生存权利上。我们不能只是关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正重要的是人与所有生命的关系。只有真正做到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三者平衡,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共享和谐。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