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在广西、广东、山东等地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采取施工方垫资、BT项目、合资建设等方式,进行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拖欠施工方债务,这些“政府债主”多次讨债未果,不得不借高利贷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债务利息,有的不堪重负濒临破产,有的甚至轻生自杀。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如今,欠债不还的不是别人,是地方政府,拖欠民企工款,将企业主逼入绝境,扮演着现实版的“黄世仁”。然而,“政府耍无赖”又不同于百姓间的民事纠纷,地方政府特殊的身份和低位赋予了它更多的责任和更大的影响力,因此“官赖”赖掉的也不单纯是欠款,更是公信力。
“政府太不讲信誉了,做一次政府工程我就投降了,以后再也不做了!”当初跟着政府干活是觉得政府是国家部门,最为“靠谱”,心里也踏实,这是对政府的信任,可是到头来,发现政府才是最“坑爹”的。“官赖”赖掉了政府的公信力,也赖掉了民众的信心。
“十几年过去了,我赢了官司却拿不到应得的钱。” “官赖”赖掉政府公信力的同时,还不忘把司法公信力“拉下水”。尽管法院已经判决还债,“官赖”们却找各种借口,使各种手段,逃避还款。“官赖”赖掉了司法的公信力,也赖掉了法律的尊严。
政府诚信出现危机,那么作为社会的管理者,不仅让政府管理中的成本增加,更容易引发群体仿效的社会消极作用,危及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诚信是一种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人们正当权益的社会道德规范 ,“官赖”赖掉了社会的公信力,也赖掉了道德的制约。
古人云:信为政之基,政无信则危,有信则昌。 “官赖”现象频频发生,不管是相关监督机制缺失,还是问责机制、惩戒机制的不健全,都要重视起来,大力整改。通过有效的制度监督体系、强效的法律执行能力以及优质的诚信社会环境,重拾群众的信心,重拾法律的尊严,重拾社会良好的道德准则。呵护政府公信力,呵护司法公信力,呵护社会公信力,是公职人员维护自身形象的具体行动,更是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