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网上流传的黑龙江省某中学一个班级12人因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高考“加分”一事,当地教育部门回应称,“加分”说法不准确,相关评选过程符合规定。(7月28日 新华网)
从夺刀少年被澳门大学破格录取,到一个班12人因品德好获得高考加分或者优先录取,从什么时候开始,高考分数与道德品德好坏变得如此密不可分,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人的道德品德变得如此具有功利价值,是什么让“人之初,性本善”套上了现实的枷锁。
“学习好、品德好、身体好”的三好学生本该是人人追求的基本标准,而现在却在高考中被用来换取学习成绩,潜意识中是不是说明大部分学生已经达不到品德好这个标准,同时也说明,品德加分正在逐渐成为高考另辟蹊径的敲门砖,如果不加以规范会不会如同辽宁本溪高级中学今年1000多名高考生中,有近10%的学生是享受高考加分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一个班40人22人获得体育加分一样出现造假。
诚然,对一个学生要求全面发展并无可厚非,对入学的学生道德有更高标准的要求也是情理之中,毕竟近年来,高校中出现“马加爵事件、黄洋被杀事件”等等绝不是偶然,这不得不让我们思考,高校除了看中高考成绩,是否应该增加更多的道德标准等作为入学条件。将道德建设与高考成绩相融合,绝不是简单的经过符合规定的评选过程就能操作的,这需要我们一整套学生道德评价体系作为支撑,严格的监管体系作背景,合法的生效体系作辅助,是需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运作,而不是教育部门一个部门说了算。
当道德水平被高考加分镀上了金身,当道德水平被利用,成为一种交换价值,我们这个社会缺失的正是道德这种软性资质。如何保证道德加分不再成为剑走偏锋误入歧途,如何从学生时代重塑道德品质并与高考配合软硬并重,从而真正起到督促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的作用,是全社会应该思考的问题。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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