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现“最牛环保一条街”。深圳宝安一工厂门前短短200米的道路旁,竟安放了150个垃圾桶,每隔一个凳子便安放一个,好似“垃圾桶阵”,有市民吐槽此举太浪费,工厂负责人则解释称,之所以摆放这么多垃圾桶,是为了倡导市民养成不要乱扔垃圾的好习惯。(7月28日 新华网)
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我国一直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为此做出许多努力。尤其是今年,一些污染企业的“搬家”和“关门”,更是让百姓看到政府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决心与实际行动。然而,过犹不及,当深圳的“垃圾桶阵”涌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时,我们不得不质疑,倡导市民形成环保的好习惯有必要以这样“劳民伤财”的方式进行吗?
如果说仅凭多放几个垃圾桶就能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能够让市民不随地乱扔垃圾,那么,我国的环境建设岂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办到?显然,对于“垃圾桶阵”的解释略显苍白。依笔者之见,不管你放多少垃圾桶,想要随地乱扔东西的人依旧会扔,也许他们对垃圾桶的多少早已“视若无物”。
且不说这样的点子出自哪位“高人”,能得到有关部门领导的同意并且得到顺利落实,也能反应出一些问题。摆放如此多的垃圾桶,领导是否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头脑一热就“拍板”决定了?这样一个必然会引起全民大讨论的事情事前是否应该举行个市民听证会?要知道,宣传环保的途径有很多,而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做的便是寻找最佳的方式方法。而不是只要初衷是好的,就可以欠考虑的“一锤定音”。
治乱当用重典。想要从根本上保护环境,纠正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只靠宣传显然是不够的,必须制定严苛的法律和相关规定,让其成为一条任何人都不敢触碰的“高压线”。 在德国,对于不文明行为的罚款是明码标价的,比如乱扔旧冰箱罚300马克;乱扔废轮胎最高可罚1000马克;乱扔汽车蓄电池罚500马克等等。同样,在美国乱扔杂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而且还是犯罪行为,在各地会被处以罚款。日本更是如此,对于乱倒垃圾者处罚非常严厉。最严厉的是处5年以下拘役、罚款1000万日元以下。法律的完善只是第一步,如何执行还需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认真思考、落实。
十八大报告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诚然,做任何事都不会“一劳永逸”,环境的保护、社会的发展需要每个人的努力。政府部门需要深思熟虑的做好工作,作为百姓,更要真诚配合。唯有如此,社会才会进步,文明也才能迈出一大步。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