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宏达
有网友发文称,因超强台风“威马逊”受灾的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群众,收到了民政部门发送的发霉食品。海南省民政厅厅长苗建中在21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说,“此次事件实在令人痛心,责任在民政厅,我们向受灾群众表示歉意。”并表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7月21日新华网 )
灾情面前,十万火急。为灾民紧急下拨包括食品在内的救灾物资,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海南省向受灾的文昌调运矿泉水和面包等物资,体现了救急难,然而却发生了面包过期发霉的问题,令人震惊。灾民收到过期发霉食品,无异于经受了二次灾害,内心会是啥滋味可想而知。
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件。网友“刚峰”表示,保质期半年的食品为何不到20天就发霉?谁是政府救援物资的采购方?倘若不是网友曝光,这些发霉食品进了灾民的肚里,会是什么后果?虽说民政厅长向受灾群众道歉,但绝不是简单地道歉就能平息的,因为其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是极其可怕的。厅长承诺将派驻专案组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这是积极的姿态,民众也会关注后续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救灾物资采购,国家和地方都有规定。《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代储单位应按照民政部要求,对新购置入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在验收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入库的情况报告报民政部。第十条规定,储存的每批物资要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编号、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中央层面对救灾物资的“质量”和“质量验收”都有明确规定。
再看海南地方规定,2014年1月14日出台的《海南省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救助实物必须合规合法采购,确保救灾物资的质量。在发放救灾粮时,要根据当地灾民口粮消费习惯和灾民生活实际需要确定粮食采购品种,决不允许出售、配售和发放腐烂变质物资品……在强调救灾物资质量时,特殊强调“决不允许出售、配售和发放腐烂变质物资品”,那么,在这次救灾中为什么出现了过期发霉的面包?显然,不是一般的工作疏忽,某种程度上是没把规定当回事,没把灾民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对商家而言,向灾民提供发霉食品,丧失了基本的良知;对涉事工作人员和领导者来说,分明是把救灾当了儿戏,追究责任是一定的,而且应该从重处罚。
查清真相、严肃问责十分必要,如何在操作层面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执行上的长效机制也很紧迫。首要的是在完善救灾流程的过程中,进一步抓好责任的落实,每个环节都应该突出责任要求,环环相扣,上下交接,不出漏洞。同时,还要强调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暗箱操作滋生腐败的土壤。期望其他地方引以为戒,就此事件举一反三,对救灾工作进行深刻反思,把对灾民的责任举过头顶。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