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2013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在网上拉开大幕,涉及至少95个中央部门。在这些部门公布的数据中,“其他支出”一词频频出现,据新华社消息,汇总财政部近日公布的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散布在各表格中的“其他支出”总额约1.3万亿元。(7月19日《京华时报》)
有专家声称,“其他支出”的存在有合理的因素,但金额要尽可能少。在我看来,这种说法根本就是鸭子开会——无稽(鸡)之谈,“其他支出”就是一个“筐”,其实质就是各种不合理的支出都可以往里面装,这就使得“不合理支出”变成了“合理支出”。因此,应该取消所有的“其他支出”,不管哪个部门列出“其他支出”,一律按违纪处理,才能从根本上堵住这个明显的漏洞。
所谓的“其他支出”,其中暗藏了太多的“猫腻”,可以把根本就不合理的支出纳入其中。“其他支出”人大看不到,群众摸不着,根本就不知道支出的用途,怎么监督?离开了监督,自然就是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岂能不滋生腐败呢?有很多地方把住房补助、奖金补助、吃喝招待,甚至是给上级送礼的钱都罗列其中,更有甚者,官员的足疗费、按摩费等见不得人的花销都是由“其他支出”埋单。
由于“其他支出”不受监督,可以为所欲为,自然受到了地方政府的青睐。而现行的《预算法》规定,年度中财政资金在科目间“流转”不需人大审批,这就进一步助长了利用“其他支出”乱花钱的歪风邪气。尤其是在一些基层政府,这种现象更加突出,有的地方“其他支出”竟然占本级支出的40%左右。由此可见,只要让“其他支出”合理存在,规范预算编制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要想遏制公款浪费、贪污腐败现象,就必须加大对预算监管的力度,这首先就要加大预算公开的力度,不公开,咋监督?而“其他支出”表面上是公开的,其实就是“躲猫猫”,因此,必须坚决彻底地消灭“其他支出”。政府花销的每一分钱都应该是透明的、合理的、阳光的,而“其他支出”大都是见不得人的,早就应该寿终正寝了。只有全面深入地审查每一项预算,杜绝寻租的空间,对违反《预算法》的行为,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如此一来,才能替人民管好“钱袋子”。
文/毕文章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