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跑项目”仍然是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一项主要工作。“跑部钱进”——这立竿见影的“回报”让“跑者”乐此不疲。相对于“跑者”,自然有“不跑者”。那么“不跑者”是否也能引来项目呢?不言而喻,项目还是青睐“跑者”。这就造成了一系列问题——“跑者”,不该得的项目得了;“不跑者”,该得的项目不一定能得到。
基层直接面对群众,承担着大量繁杂的群众工作任务,如果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去跑项目,势必分散做群众工作的精力,进而影响到主要任务的完成。基层跑项目(或以跑项目为名公款旅游)所需要的各种费用,要么靠举债,要么在跑来的项目款中变通,容易滋生腐败。掌握项目大权的部门,如果仅以谁“跑得多”(有时是送得多)就给谁项目,不仅容易滋生腐败,而且不利于形成正确的导向,败坏社会风气。为此,特提三点建议:
一要改革对基层的考核机制。考核关乎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具有“指挥棒”功能。要真正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考核方案,不再把项目作为针对所有地方的考核指标,也不要定为“一票否决”的指标。有些不适宜上项目的地方,就不再考核项目;适宜上项目的地方,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设定项目在全部工作中的比例。
二要对项目主管部门进行监督。项目主管部门的权力过大,随意性太强,导致项目成了“寻租”的空间。要根据国家和地方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兼顾、统筹安排各类项目,重大项目规划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一经通过不得随意变更。特别是民生类项目更要“普惠全民”,跑不跑都要给,坚决杜绝“谁跑得多就给谁”的现象。
三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对于“跑来”的项目,要跟踪监管,看是否建在了确实需要的地方,是否发挥了应有的效益,是否避免“豆腐渣工程”等。对于套取的项目,不仅要坚决追回,还要追究“跑”项目和“给”项目相关人员的责任。
《 人民日报 》( 2014年06月17日 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