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期2014年3月31日

■何为公务员录取考察?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对报考者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招录机关会组织考察组到报考者的工作单位或学校,了解报考者的相关情况,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政审”。

    公务员政审是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的,目前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

    面审就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

    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上面的这两种形式都需要考生提供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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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不能重分数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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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一年一度的中央机构招录公务员的笔试、面试环节已经结束,接下来就要进入考察环节。在不少人印象里,最难的“两座大山”已然翻过,后面的考察程序无足轻重。甚至有人认为,考试成绩第一,考察只要没硬伤,录用完全顺理成章。

招录公务员,非得取考分第一名吗?

招录公务员是否应该“唯分数论”?简单地给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似乎都难显公允。但在有的公务员录用过程中,对考试成绩的过于依赖,以及考察程序被虚置却是不争事实,不能不引起重视。


公务员考试保证竞争的公平

在竞争激烈的今天,考试的作用显而易见。一方面,可以把人放在同等的起跑线上,用同样的标准方式进行筛选,优胜劣汰;另一方面,也会保证竞争的公平,如果程序科学,就会杜绝或减少主观意志的倾向。在尚未找到更加有效的办法之前,不论国内国外,考试都是发现人才、保证程序和结果公平的最佳选择。尤其是历经十几年的公务员招录,以之罕见的严格缜密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推崇,这在现实权钱交换迭出、诚信受到质疑的今天,无疑是一方保留完好的净土,实属不易。[详细]


如果录用第二名,是否会引发各方质疑?

有的考生认为,自己好不容易闯过“独木桥”、博得高分,若招录机关拿不出“有力”的反证而使其在考察环节“翻船”,实难服气。而一些招录机关明明发现,有的考察对象考试成绩第一,但并不适合所报岗位需求,相比之下,或许第二名更适合该岗位工作,但如果录用第二名,很容易引发各方对公平性的质疑,这让招录机关有些“下不去手”。重重压力之下,简单以分取人有时候成了“最能被接受”的选择。[详细]


简单以分取人、唯分定人真的科学吗?

这样做,看似公平,实质上不科学。现实中形形色色的“考试专业户”并不鲜见,这些人逢考试必入围,谈起思路口若悬河,解决问题眼高手低,招录机关最怕招来这样的人。通过考试“一考定音”选拔公务员的体制,并不能保证做到没有任何瑕疵。比方说,有人分数高,但工作不适应;有人考得好,但性格有偏差,交流略差,也有个别人出现问题,如硕士研究生贪腐的问题等等。[详细]

公务员招录“考察阶段”是否弹性太大?

公务员录用考察涉及范围较广

公务员录用考察不同于本单位对干部的考核,他们绝大多数不是本单位人员,其现实表现不能直接观察到,只能通过参与考察人员的介绍和查看相关资料间接地考察了解。同时,录用考察具有一次性完成的时限性要求,不像选拔干部可以对目标有的放矢地考察了解、长期观察,特别是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考察时间又不能拖得过长,必须在有限时间内迅速形成结论。此外,录用考察涉及社会各方面,不但其工作本身受社会关注,而且需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配合,范围相对较广。[详细]


“道德品质”是一项软性标准

如果将“德”的考察按照分数量化,必然需要有公认的、统一的标准;如果不作量化,那么对于招考部门来说,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又必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事实上,公众对于公务员招考加大考“德”的担忧正在于此。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规范的裁量,如何相信“德”的考察能秉持公务员考试追求的公平和公正?在一些地方不时曝出“萝卜招聘”的现实语境下,如何防止“德”的考察成为一些特权者随意拿捏的橡皮泥,需要政策的系统防范。[详细]


“考察阶段”监督缺位

公务员招考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只有各个环节公开透明,才能够保证考试的权威性。但一些用人部门却以“考察工作有保密原则,不能对外公布”加剧了公众的质疑。一些考生因为“考察阶段”不符合公务员要求而落选,往往选择网络、媒体爆料,正是因为公务员录用特别是“考察阶段”的监督及惩戒机制的缺位。官员间错综的人际关系、监督缺位,以及行业用人中的“潜规则”等,是类似问题不断发生的根本原因。[详细]

网民热议:破解招录难 关键要打破“铁饭碗”

网民认为,破解公务员招录难题,既需招录单位进行制度创新,考察结果有不同意见时敢于“担担子”,确保挑到真才;也需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打破铁饭碗,形成各行各业齐头并进、一碗水端平的社会公平局面。


公务员招录应注重“德”“才”兼备

网友“影之舞”认为,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招录重点就是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改善传统流程,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形成以德、才选拔任用人才的竞争机制和面向社会的新陈代谢的机制。网友“6678pz”认为,只有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在录用过程中严肃政审,认真考核,及时公示,才能招到优秀有作为的人才。网友“禦龍麟”认为,针对考试中出现的谎报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进入面试而临时放弃考试的人员,应列入黑名单。


防止“考试专业户”,应改革选拔方式

网友“dky911”认为,放宽职位报考条件的限制有利于实现“阳光招考”,但对报考条件的放宽并不意味着考试内容也要放宽,相关部门应注重运用一些新的招录方式,适当的对考核选拨方式进行改革,形成“鲶鱼效应”,刺激人才的产生。网友“龙邢”认为,可对不同职能部门、不同专业类别的公务员岗位进行精细分析,在不同的时间举行类别不一样的考试,这样既有利于选拔出符合特定岗位要求的人才,又可以避免一年只有一考的弊端,为考生提供更多的机会。


解决公务员招录难题,根本在于制度改革

网友“阿艺哥”认为,各地可试行废除岗位终身制,根据个人表现签订续聘合同;打破工资待遇的“铁饭碗”,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个人业绩好坏来评发工资奖金;实行公务员的工资调整与企业工资调整同步进行,形成各行各业齐头并进、一碗水端平的社会公平局面。[详细]

公务员招录应当有更充足的“阳光”

公务员考察不能让人“躺着中枪”

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着公权力,以考察形式了解报考者道德问题无可厚非。但判断一个人道德品质是否过关,不适合只看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更不能没有细则地泛泛讨论。何况,一个人的品质表现到了不同人眼中,就会有不同的反馈。再具有亲和力的报考者,也不可能和生活、学习中接触的每一个人成为朋友,在社会交往中积累矛盾也属正常,如果不幸“躺着中枪”对其并不公平。[详细]


梳理制度,确保各个环节有效执行

就考生而言,成绩靠前只能证明在考试这个环节表现优秀,只有综合素质过硬,过得了考察关,方能成为公务员。对招录机关来说,要本着为岗位选拔最合适人才的宗旨,一方面,加强考察工作人员培训管理,严格执行考察标准和程序,严肃考察工作纪律,有效实施监督和问责,慎重做出结论,确保考察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在对考察结果有不同意见时敢于“担担子”,绝不当“老好人”。[详细]


公开透明,让公务员招录充满阳光

公务员招录关系到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水平和作风问题,怎么强调“阳光”都不过分。毕竟,社会中的多数人都属于“普通家庭”,都应得到公平公正的阳光。事实上,处于法治与公正环境下,“普通家庭”与“不普通家庭”并不是对立的两面,都应处于“同一起跑线上”,都应是公权力依法有序科学运行的根基。[详细]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必须注重把好公务员人选的政治品德关、能力素质关、作风廉洁关,把考试与考察结合起来,防止“一考定音”、简单以分取人。尤其是对那些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即使他们考分再高、本事再大,也不能让他们进入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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