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公共空間的藝術表達,界限究竟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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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麗江“荒野之國”藝術園內“人體蜈蚣”“三面女孩”等雕塑,被指造型詭異,讓人產生不適。
面對批評聲,“荒野之國”藝術園迅速回應,並快速拆除有爭議的雕塑,稱得上從善如流。
對於創作者來說,設計、打造“另類”的雕塑,屬於創作自由。不同的藝術家有不同的審美,也有不同的藝術表達,這種權利應予尊重。
而具體到“人體蜈蚣”“三面女孩”等雕塑,之所以引發輿論質疑,就在於這類雕塑從工作室走向了公眾場合。它們不是放置在藝術家的私人空間,也不是安放在供專業人士研討的學術場所,而是置身於帶有商業性質的主題公園。也就是說,它們面向的是大眾,就應該接受大眾的指指點點。從這個角度看,“人體蜈蚣”“三面女孩”等雕塑引發爭議,並不讓人意外。
拆除涉事雕塑,與其說迫於輿論壓力,不如說基於商業考量。據報道,該藝術園是當地一處較有人氣的拍照打卡地,“偶爾舉辦市集等活動,頗受大家歡迎”。如果因為個別雕塑而陷入爭議漩渦,乃至影響人氣,實屬得不償失,拆除或移走爭議雕塑,乃及時止損。
其實,此事並非孤例。表面看,這是一次藝術創作與公眾接受度的沖突,實際上則讓人進一步深思,公共空間的藝術表達,界限究竟在哪裡?
藝術創作確應享有自由。藝術家擁有天馬行空的想象空間,但是,藝術作品一旦進入公共空間,就難免被熱議。要知道,藝術作品的生命力不在於曲高和寡,而在於能否與觀眾建立情感聯結。公共空間的藝術作品,固然應該保持藝術個性,但是,隻有與公眾期待形成良性互動,與公共審美達成共識,才能更大程度得到商業回饋。
這也提醒相關景區,向公眾推出藝術作品,既要尊重藝術家的創作個性,也要顧及大眾的審美需要,盡量在兩者中尋求平衡。
“荒野之國”事件引發熱議,不是壞事。通過廣泛討論,進一步凝聚共識,有助於實現多贏。對於藝術家和景區來說,從創作前的預期管理,到展示時的空間規劃,再到爭議后的耐心闡釋,每一步都考慮周全,將減少爭議。而對於公眾來說,應理性表達個人好惡,而不宜一味吐槽。總而言之,大家一起培育可容納分歧、又能促成對話的公共審美生態,將具有深遠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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