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應“向善”而非“添堵”(縱橫)

最近有兩條新聞引發關注。一條是,一位盲人在某運營商營業廳辦理手機卡,因為無法完成刷臉驗証時的“睜眼”要求,最后只能以親屬名義開通手機卡﹔另一條是,有大學生將自己原創的論文發至某論文檢測系統,結果顯示“AI率”過高,有網友將《滕王閣序》等文學作品拿去該系統檢測,同樣顯示不合格。
將兩條與新技術有關的新聞結合起來看,前一條反映的是不當使用新技術給辦事人造成困擾,后一條反映的則是一些新技術不夠完善,使用過程中存在“測不准”問題。
新技術高歌猛進,值得歡呼,也啟人思考。新技術本身或使用過程中有不完善之處,在推廣使用時應避免兩種情況。一種是“阻礙效應”。要注意防范某些新技術的使用反而造成不便。沒有刷臉技術時,盲人辦手機卡是順利的﹔有了刷臉技術,卻有盲人辦不成卡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刷臉要取得對方單獨同意,不得將刷臉作為提供服務的前提。法律倡導的理念是明確的,但新技術不當使用卻給一些群眾添堵。同樣典型的是人工智能客服。不少有過使用體驗的人表示:僅靠智能客服,很難解決問題,有時它們自己就是問題。以提升用戶體驗、方便群眾辦事為目標,防止“為使用而使用”,新技術才能成為工作的有益助手。
第二種是盲目崇拜。技術並非萬能,而有的人在工作生活中,卻存在過度依賴新技術的問題。比如,有人寫文章、作總結,全權委托生成式大模型﹔有人覺得人工智能開藥方也靠譜﹔有人甚至把汽車方向盤也放手交給輔助駕駛,自己當起“甩手掌櫃”……必須看到,新技術本質上仍然是人類創造出來的生產工具。恰當使用,能助人類一臂之力﹔而盲目崇拜甚至“神化”,難免滋生風險。
當前,很多新技術還處在初興階段,好不好用、能不能用好,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怎麼使用,取決於深度開發的程度。比如,同一款人工智能產品,相同的問題,輸入不同的指令,得到的結果質量完全不同。又如,人工智能大模型能否在某一行業落地,取決於能否結合具體場景進行深度學習和訓練,進而優化算法。由此可見,在新技術的普及過程中,人的因素仍然佔據主導地位。忘記這點,讓尚不成熟的新技術全盤接管,就有可能壞事、“砸鍋”。對服務行業而言,新技術應該用來方便群眾,而非隻圖自己省事。
(摘編自《浙江日報》,原題為《善用技術,促技術向善》)
《 人民日報 》( 2025年05月26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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