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觀點

更好實施“意定監護”制度(新知)

王欣悅
2025年03月21日05:5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小字號

  【現象】不久前,重慶首例由政府監督實施的“意定監護”服務協議落地。重慶九龍坡區石坪橋街道,80多歲的孤寡老人廖先生,在公証員的見証、監督下簽署了一份三方協議,約定由當地一家社會組織作為監護人為老人提供“意定監護”服務,街道則負責監督協議履行,雙方共同為老人未來的養老問題托底。

  【點評】

  什麼是“意定監護”?簡單來說,就是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時候,選擇一個最信任的人或者組織作為自己失能后的監護人。

  在2015年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我國就首次提出了“意定監護”制度。民法典明確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可見,“意定監護”是解決成年人監護缺失問題的有效途徑。對於成年人尤其是老年群體而言,這一監護方式可以讓他們在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有所養、有所依。

  目前,北京、上海、廣東等地都在積極展開探索,有的成立了專門從事“意定監護”服務的社會組織,有的發布了相關服務指引。但整體而言,這一監護制度的實施仍處於探索階段,還面臨許多挑戰。

  現實生活中,人們對這一模式的接受度還不高,找不到合適監護人的情況時有發生。一方面是該模式發展仍不充分,相關准入、監管標准缺乏細則,機構的穩定性、服務的接續性都難以讓人完全放心。另一方面也有認知層面的不足,許多老年人對“意定監護”知之甚少,一些有子女的老年人還擔心會因此影響家庭關系。

  長遠來看,實施“意定監護”制度,可以在尊重老年人意願的前提下,更好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符合老齡化社會的特點,需要不斷完善,值得積極探索。

  更好實施“意定監護”制度,要加快探索具體化、程序化、可操作的配套制度,如備案登記、財產管理等,進一步提升其規范化水平。在上海,社會監護服務中心的工作實行人財分離,按照實際費用再報銷﹔有的地方支持老人將財產由公証處提存保管,保障財產安全。這些配套制度越具體、越完善,“意定監護”就越能避免陷入信任的博弈,彰顯制度的溫暖、人性的光輝。

  鼓勵發展的同時,還應強化監督機制的建設。要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備案登記和信息查詢體系,方便監護人、被監護人、相關機構開展工作對接,也便於進行社會監督。同時,要加快建立健全政府監管、倫理審查、行業自律、第三方監督服務等制度體系,為被監護人的權益提供更有力保障。

  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同時面臨“少子化、空巢化”問題,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監護體系,成為一個緊迫而現實的問題。尊重老年人意願,針對老年人需求,合理配置養老資源,並加快完善相關體制機制,推動“意定監護”服務等發展壯大,定能讓更多老年人得到符合自身期待的照顧,過上更加安心、更有質量的晚年生活。

  《 人民日報 》( 2025年03月21日 05 版)

(責編:白宇、衛嘉)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