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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熱評:投訴舉報量逐年上升,直播帶貨亂象何時休?

趙志疆
2024年03月15日14:58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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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市場監管總局的消息,2023年,全國12315平台接收網購投訴舉報1261.1萬件,佔投訴舉報總量的56.1%,以直播電商為主的新興電商投訴舉報增幅明顯高於傳統電商平台。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購買的商品為“三無”產品、到手商品與直播間展示商品性能不一致、退換貨困難等。

日常生活中,在各大平台的直播間裡購物,已經成為一件司空見慣的事情。即使只是在直播間裡漫無目的地瀏覽,也很有可能被主播賣力的吆喝吸引、被眼前一亮的價格打動,並隨即完成下單。然而,隨著直播電商規模的爆發式增長,投訴量也與日俱增——近5年,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增長了10.5倍,直播帶貨投訴舉報量5年間增幅高達47.1倍。

“爆款”變“劣品”,“優質名品”只是“三無”產品……不良直播間裡的套路如出一轍,主打的就是利用話術誘導消費者下單。不良主播之所以選擇“三無”產品,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知名品牌的商品價格相對透明,獲取利潤空間有限。相比之下,“三無”產品雖然籍籍無名,但在三寸不爛之舌的鼓動下,卻能“化腐朽為神奇”創造出更大的利潤空間。

在直播帶貨的過程中,主播無疑是一個重要環節,而頭部主播因其強大的影響力和號召力,更是屢屢創造銷售奇跡。問題是,如果不能嚴格履行社會責任、嚴格把控產品質量,帶貨越多難免投訴越多。頭部主播成為“頭部”投訴對象,固然與業務量大有關,但也未嘗不是放鬆自我要求和產品追求的寫照:如果頭部主播能夠愛惜自己的羽毛,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直播間產品從嚴把關,由此引發的投訴自然會減少很多。

實際上,這不僅僅是一種職業自律,更是一種制度要求——2020年11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了直播帶貨過程中涉及各方主體的責任義務,同時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廣告違法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等8項直播帶貨中常見的違法行為。202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正式施行,為正確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作出了詳盡的規定。網絡直播營銷風頭正勁,劃定商品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與網絡直播平台的行為邊界,在明確各方責任的基礎上加大監督力度,有助於保障消費者權益,引導網絡直播營銷新業態健康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檢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檢察機關將以最高檢開展專項行動為契機,依法懲治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從嚴打擊社區團購、網絡營銷、直播帶貨等新業態下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犯罪行為,深挖制假源頭。嚴格規范網絡直播營銷行為,才能消除市場亂象,掃除消費者的后顧之憂。

(責編:徐玉涵、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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