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社交銷售要筑牢守法誠信的底線
看短視頻,劇情中被或巧妙或生硬地嵌入商品﹔閱讀公眾號,會發現開頭看似不錯的文章其實不過是一篇推介稿﹔在微信朋友圈,不但有商品廣告,還會不時出現微商的商品鏈接推送……如今,通過社交平台賣貨已經成為非常普遍的事情,不僅商品推介者不再遮遮掩掩,而且這種通過社交平台的銷售行為,隨著技術和算法的進步,正變得“無孔不入”,以明顯或隱晦的方式影響著社交平台的億萬用戶。
社交平台因其便利性,成為很多網絡商家銷售商品的渠道。通過社交平台銷售本身無可厚非,但在這當中,一些商家存在夸大宣傳、違規售賣違禁品、銷售欺詐、售后服務缺失等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也破壞了行業整體的發展環境。
夸大宣傳和銷售欺詐是比較常見的社交銷售亂象。部分商家在宣傳推廣商品時,採用夸大或虛假的內容,誘導消費者“上鉤”。按照他們的說法,網絡推廣必須夸張,否則吸引不了消費者。殊不知,這從一開始就突破了誠信經營的商業底線。夸大其詞和銷售欺詐的方法雖然水平低劣,但由於其操作簡單、獲利豐厚、被抓到后受處罰的成本相對較低,導致此類亂象在社交平台上屢禁不止。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商家在社交平台公然出售被明確禁止網絡售賣的煙花爆竹、電子煙,甚至違禁藥品等產品,利欲熏心到了不惜違法的地步。
社交平台不是法外之地,肆意侵犯消費者權益必須要付出代價,銷售違規產品更是會受到法律制裁。針對上述社交平台銷售中暴露的問題,一方面平台要認真擔起責任,從源頭上對有“劣跡”商戶進行處理,該處罰的處罰,該清理的清理,不給“害群之馬”生存空間。另一方面,對於出售違禁品等違法行為,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管,對相關商戶依法懲處。事實上,當前,有的平台已經開始制定相關規則進行規范,如通過明確賬號注冊主體為個人類型的將顯示注冊人真實姓名,機構類賬號顯示企業、機構名稱,相關實名信息可在賬號資料頁進行查看等措施,增強頭部“自媒體”賬號可信度,便於公眾對公共利益進行監督。
對消費者來說,在社交平台上購物也要有一定自我保護意識。對於商家的推介,要有辨別能力,不是什麼都能買。網購時,消費者應選擇正規的購物平台,不要私下聯系,更不要直接轉款給對方。同時,不要點擊來路不明的網頁鏈接,不掃描陌生人發的二維碼。如發現被騙或遇到可疑情形,要注意保存好証據並及時報警。
社交平台銷售作為新型經營模式,發展歷史不長,有待完善之處還很多。但是作為一種商業行為,守法、誠信是不可突破的底線。合法經營,善待消費者,不作假欺人,不昧心騙己,社交平台銷售企業才不會“曇花一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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