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給“上頭電子煙”套上法治的“籠頭”
在各部門協同打擊治理下,新型毒品泛濫的情況得到極大遏制,但仍有不法分子為牟取暴利鋌而走險。多地警方表示,“上頭電子煙”已成為重要涉毒工具。
“上頭電子煙”是在電子煙或煙油中添加合成大麻素類違禁成分,而所謂的“上頭”,就是指吸入人體后能產生短暫“快感”。相比起傳統毒品,“上頭電子煙”不僅更具隱蔽性和迷惑性,而且成癮性更強、危害性更大。一旦沾染成癮,將會對人體造成不可逆的損傷,過量吸食會出現休克、窒息甚至導致猝死。
2021年7月1日,我國已將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品種增補目錄》整類列管。由此意味著,所有品種的合成大麻素類物質都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毒品。據此,廣西、廣東、青海、山東等多地已開展行動,嚴厲打擊相關犯罪。
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向未成年人販賣“上頭電子煙”案,被告人王某某、柯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上頭電子煙”案件,被告人肖某獲刑六個月……在各地警方披露的典型案例中,有一個值得警惕的信號:,一些犯罪分子以各種方式誘導年輕人吸食“上頭電子煙”。
打著時尚的旗號、講著騙人的謊話,在不法分子的鼓動之下,包括“上頭電子煙”在內的新型毒品,對年輕人散發著致命的誘惑。因為缺乏警惕性與辨識力,一些青少年和初入社會的年輕人,很容易把吸食“上頭電子煙”當成追逐時髦、體現個性的生活方式,並因此誤入歧途甚至墜落深淵。
不法分子以各種方式誘導年輕人吸食“上頭電子煙”,無疑是為了從中攫取不義之財。相比起一般的非法買賣,還有一種做法更加陰險狠毒:先引誘年輕人吸食“上頭電子煙”,待其成癮后,以提供貨源為由實施控制,唆使或脅迫他們從事網絡詐騙等犯罪活動。今年6月,廣東梅州警方就打掉了一個這樣的犯罪團伙,抓獲多名違法嫌疑人。由此不難看出,“上頭電子煙”不僅是荼毒青少年的工具,也很容易成為進一步滋生罪惡的溫床。
毒品是人類的公害,社會的公敵。嚴厲打擊新型毒品犯罪,有必要給“上頭電子煙”套上法治的“籠頭”。在嚴厲打擊的基礎上,不妨順藤摸瓜,粉碎新型毒品制做、運輸、銷售的每一個環節,徹底斬斷罪惡的利益鏈條。“上頭電子煙”也是毒品,銷售“涉毒電子煙”屬於販賣毒品行為,吸食“上頭電子煙”屬於吸毒行為……關於“上頭電子煙”,有必要加大宣傳力度、普及法律常識,從而提高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群體的辨識力與抵抗力,避免因一時“上頭”而引火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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