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隻能花錢請護工”,暴露哪些問題?

“他們科室不讓家屬陪護,再大的手術也不行。”據報道,有患者家屬向媒體反映,今年4月中旬,她家人患有神經腫瘤,在北京某醫院住院11天中,因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自己隻能每天在病房外守候。“當時護工費都花了2000多元,現在還要承受價格不低的住宿費,經濟壓力很大。”媒體調查顯示,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已成為行業普遍現象。
請護工一天花費兩三百元,耗資不菲,對於經濟困難的家庭來說,確實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應該說,護理是個技術活,專業護工在某些方面確實比一般人護理更合適,但是不應一刀切,在制度設計上應該實事求是,體諒患者和家屬的難處。
“隻能花錢請護工”現象,暴露了哪些問題?
首先是標准不統一。從媒體調查可知,不同醫院有不同規定,同一家醫院不同科室也有不同規定。病情不一樣、病種不一樣,規定不一,也許有其合理性,但是有的醫院、有的科室則脫離實際,在規定制定上過於隨意。報道披露了這樣一個細節:“請不請護工,不是病人說了算,醫生覺得你需要請護工,那就給你開單子。”北京某醫院住院部的護理員如是稱。另一家醫院護士則稱,“你問我原因,我也不知道,全院都是這樣請護工。”如果此說屬實,則說明該制定相對統一的標准,不能任由個別人拍腦袋。
其次是護士短缺。據調查,我國醫療機構的專業護理人員——注冊護士缺口達350多萬人。現在各大醫院,都嚴重缺乏護士。護士忙不過來,怎麼辦?護工應運而生,這很正常。問題是,很多該護士做的,都交給護工,這就不正常了。由此需要探討,護士究竟都該“護”些什麼?也要探討,如何管理護工?如果缺乏應有的專業規范,即便有朝一日不缺護士了,但患者的體驗並不會有多大改善。
有專家建議,“有必要探索建立各個地區的護理費收費標准,按照財政、醫保、患者各負擔一點的原則,由三方共同承擔。”這當然有道理,在分擔費用的同時,也要厘清各方責任。如果醫院把該護士做的,都“甩”給護工,讓患者家屬花錢買護工的服務,且不讓家屬享有應該的陪護權,顯然說不通。
在該不該請護工這件事上,除了算經濟賬,也要算人心賬,得讓患者有獲得感,讓患者家屬有踏實感。歸根結底,破解這一難題,應多聽聽患者和家屬的心聲,多聽聽公眾的看法,集思廣益,優化措施,實現多贏。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