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打“假官司”會惹上“真麻煩”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深入開展虛假訴訟整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同時發布的還有近年來人民法院整治虛假訴訟的10個典型案例。
虛假訴訟,一般是指通過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數據顯示,2017年至2020年,全國法院共查處虛假訴訟案件1.23萬件。其中,執行異議之訴、民間借貸等領域是虛假訴訟的易發領域。2017年至2020年,法院系統查處執行異議之訴虛假訴訟年均增速高達61.11%。而2020年查處的民事虛假訴訟案件中,虛假民間借貸糾紛案就高達1772件,佔案件總數的53.09%。
觸目驚心的數據的背后,是虛假訴訟極大的危害性。很多虛假訴訟的犯罪行為是在二審或再審法庭審理中才被發現,在這一系列的司法過程中,嚴重浪費了寶貴的司法資源,損害了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而且還極有可能導致被害人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利受到不應有的損害。可以說,虛假訴訟敗壞社會風氣、妨礙公平競爭、損害司法權威、阻礙法治建設,社會影響十分惡劣。
加大對虛假訴訟行為的懲治力度,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明確要求。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或者聯合出台《關於房地產調控政策下人民法院嚴格審查各類虛假訴訟的緊急通知》《關於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的指導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虛假訴訟犯罪懲治工作的意見》等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釋,不斷加強審查甄別力度,力求形成共同懲治合力,推行誠信訴訟制度建設。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意見》,對懲治涉虛假訴訟刑事犯罪提出總體從嚴、打擊重點、刑民協同三方面要求,從嚴追究虛假訴訟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總體從嚴”就是要把虛假訴訟整治機制貫穿立案、審判、執行全流程,力爭不讓一個虛假訴訟進來,不讓一個虛假訴訟出去。“打擊重點”就是要對容易滋生虛假訴訟的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打擊。一方面,要重點打擊執行異議之訴、民間借貸、房屋買賣合同等虛假訴訟易發的傳統領域,另一方面,也要關注到通過虛假訴訟逃避房屋限購、限售政策等不斷抬頭的新近現象。“刑民協同”就是對虛假訴訟採取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協同整治的措施。
訴訟不是兒戲。司法機關的整治只是在訴訟程序環節的“截流”“堵塞”與“化解”。關鍵是某些當事人們,切不要心存僥幸或者鋌而走險來提起虛假訴訟,否則打了“假官司”,就會惹上“真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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