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碼限購的“靴子”7月15日落地。限購新政為深圳本地戶籍設下了“落戶滿3年且社保滿36個月”的購房門檻,此舉在全國都少見,被稱為“史上最嚴調控”。進入下半年,已有杭州、寧波等多地面對樓市升溫加碼調控。
一些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房價租售比出現了嚴重“倒挂”,房價畸高,少數投機者坐收漁利,多數剛需者利益受損。此外,房價過快上漲對實體經濟打擊也較大,在深圳,高房價就使一些企業選擇離開,如華為將部分研發團隊、部門從深圳搬到東莞。
深圳今年的房價漲幅在國內城市中“一騎絕塵”。疫情來襲,不僅沒有減損房地產作為“硬通貨”的價值,反倒讓一些熱點城市的房子成了避險資產,刺激了一些炒房客返場,使這些熱點城市的房價加速上漲。深圳、杭州、寧波等近期房價上漲較快的城市,加碼樓市調控,就是在此背景下,給過火的樓市澆一盆冷水。
此次深圳的樓市調控政策,除了設置“落戶滿3年且社保滿36個月”的購房門檻外,還規定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這也就是說“假離婚”沒用了,而就算是真的離婚,當事人也要受制於“落戶3年且社保滿36個月”的限購政策。
深圳限購升級,讓人看到深圳給樓市降溫的決心,有助於驅逐炒房客離場。不過,遏制樓市上漲、樓市虛高,不能僅靠抬高購房門檻等措施。應看到,“炒房熱”背后還有更多深層次的問題亟待解決。
比如,雖然中央一再強調房地產要堅持“房住不炒”原則,但一些地方政府仍然難以完全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陷入“房地產依賴症”中難以自拔。一些地方政府當房價上漲太快則“打壓”,房價下降則“救市”,沒有建立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而正是看到有政府“托底”,一些投資者才更加看好房地產,對房地產市場抱有較高預期。所以,地方政府需要真正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把政策重心放在服務經濟發展上。
另外,類似深圳這樣人口淨流入量大,但土地供應卻少的城市,其房地產市場發展前景較為樂觀,房價也隨著發展預期而水漲船高。對此,需要城市能夠加大居住用地供應。有數據統計顯示,從2012年到2017年,深圳新增700多萬平方米商住工業土地供應中,居住用地隻有8%。深圳居住用地佔整個城市面積隻有11%。《深圳市2020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顯示,深圳計劃供應建設用地1200公頃,其中居住用地293.2公頃,佔比24.4%,比去年增量將近一倍。增加居住用地對抑制房價過快上漲、保障居民住房需求等方面,能起到積極作用。所以,地方在增加居住用地方面,不妨把步子邁得大一些。
樓市“滅火”,不能隻有“見招拆招”,還要能抽薪止沸。要結束房地產畸形發展的趨勢,一些炒房現象嚴重、房價高企的城市,有必要實行更為嚴格的調控政策,嚴格落實“房住不炒”原則。由此,各地才能從根本上擺脫“房地產依賴症”,真正厘清與房地產的關系,建立健全房地產長效調控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