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為醫院安全秩序構筑更堅固防護網

威利

2020年06月08日08:21  來源:北京青年報
 

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日前表決通過《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簡稱《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一些地方暴力傷醫事件頻發,擾亂醫院安全秩序事件時有發生,社會各界對保障醫務人員人身安全、嚴懲涉醫違法犯罪的呼聲日趨強烈。《規定》積極回應公眾關切,明確了侮辱、恐嚇、威脅、謾罵、推搡和惡意尾隨醫務人員等七大類嚴格禁止的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院安全秩序的行為。這就意味著,今后倘若有人惡意尾隨醫務人員,即使未造成傷害,仍會受到警告、罰款、拘留等治安處罰。除治安處罰外,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院是人流量大的公共場所,設置安檢環節,可有效避免危險物品被攜帶進入醫院。《規定》明確:“醫院應當建立安檢制度,根據需要在醫院入口或者重點區域入口進行安全檢查。”實施安檢制度,變事后“被動處理”為事前“主動預防”,無疑是保護醫護人員人身安全的“硬著子”。此外,《規定》還賦予了醫務人員採取避險、防衛等保護措施的權利﹔規定公安機關在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採取以上一系列務實的“組合拳”維護醫院安全秩序,效果值得期待。

維護醫院安全秩序,不應止步於打擊和預防暴力傷醫犯罪。分析近年來發生的醫療糾紛和傷醫事件,究其原因,其中既存在一些患者信鬧不信法、無理取鬧現象,也包括少數醫院存在管理不到位、醫療行為失范、個別醫護人員醫德不端行為。此外,還有少部分患者由於信息不對稱,以及專業醫療知識匱乏,導致他們不相信醫生。正如全國人大代表、山東中醫藥大學附屬眼科醫院院長畢宏生所說,絕大部分醫患糾紛並非醫療事故和差錯引起,主要是醫患溝通不暢,對醫學缺乏客觀認識以及患者不切實際的期望沒得到實現后心理失衡所致。

因此,維護醫院安全秩序,還需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深入開展人民調解工作。近年來,北京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每年的受理數和結案數均在2000件以上,在化解醫患糾紛調解方面功不可沒。充分發揮醫療糾紛人民調解作用,具有很大的潛力和空間可以挖掘。應當進一步加大軟硬件建設,著力優化流程,提高調解效率和質量﹔完善選人用人和培訓制度,增強調解員專業素養,提升調解成功率和當事人的滿意度,以不斷化干戈為玉帛,形成令人期待的良性循環。

加強醫患溝通,優化服務流程,改善醫療服務,也是維護醫院安全秩序的內在要求。2018年11月出台的《北京市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實施方案》提出,公立醫院設立“公眾參與委員會”,委員會成員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醫院管理服務相關專家、服務對象和公眾代表等組成。期待完善“公眾參與委員會”制度,進一步暢通公眾反映意見建議通道,做好政策宣傳、法律解釋等工作,發揮好“智囊”作用,促進醫院管理水平提升,構建更優質的醫療環境,消弭醫患沖突。

總之,維護醫院安全秩序,要認真落實《規定》精神,加大對醫鬧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和防范力度,全力保護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同時,還要深入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不斷規范醫療行為,強化醫院管理和作風建設,加快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促進醫患關系更加和諧。

(責編:朱一梵、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