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

張真理

2020年02月14日08:02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時強調:“當前,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這一論斷為當前依法科學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指明了方向。

  國奉圭臬,治依良法。依法治國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即便是防控疫情的關鍵時期也絕不允許突破法治底線。“法無古今,惟其時之所宜與民之所安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蘊含著黨領導廣大人民應對歷次重大挑戰的實踐智慧,疫情防控越到最吃勁的時候,就越要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顯著優勢,以統籌各方力量,兼顧不同利益,彰顯社會公平正義。

  首先,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必須在法治軌道上來統籌推進各項工作。依規治黨深入黨心,依法治國才能深入民心。面對疫情大考,作為關鍵少數的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應當嚴格依照黨章黨規,將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要求,貫徹到靠前指揮、科學防治、精准施策的具體行動中,貫徹到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疫情防控中重大問題和突出矛盾的合理方案裡。同時,黨章黨規已經為評判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在這場大考中的表現設定了基本原則: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這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重大考驗面前,更能考察識別干部。對表現突出的,要給予表揚表彰、大膽使用﹔對作風飄浮、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要嚴肅問責。”

  其次,公共權力機構必須積極合理地行使權力,盡職盡責。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各級公共權力機構必須積極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發生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情況下的各項職權,從疫情通告、傳播控制、醫療救治、社會管理等各個環節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恪盡職守,守土盡責。任何關於公共衛生權力行使的具體規范都是為了更好地實現“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的立法目的,而不能成為不作為的借口、推諉責任的理由。面對錯綜復雜、情況各異的疫情,各地各級公共權力機構必須遵循我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防治結合、分類管理、依靠科學、依靠群眾”的方針,深入分析情況,審慎決策,合理行使各項法定職權。為政以民心,點滴見初心,確保每一項措施都能轉化為老百姓的口碑,既不允許“亂作為”給民眾帶來次生傷害的現象出現,更不允許置全國防控大局於不顧,隻顧眼前、一地、部門利益的事情發生。

  最后,個人或社會組織必須認真履行防疫相關義務,依法維護自身權利。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都負有配合政府採取的有關傳染病防控措施的義務。當前,面對新冠肺炎疫情,上述義務不隻意味著應當遵照政府發布的指令行事,也意味著應當認真而系統地學習權威部門發布的有關疫情的知識手冊和行動指引,使自己擁有自我防護、明辨是非、參與治理的能力,還意味著應當以包括如實告知自身健康狀況、規勸家人佩戴口罩、守望鄰裡等在內的各種積極行為,同舟共濟、共克時艱。疫情洶洶,個人享有的某些請求救助的權利,由於受到當時當地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的限制,在區分輕重、分類施治的安排下,難免出現無法及時滿足的情況。是做出類似遷怒於超負荷工作的醫護人員的過激行為,還是積極利用各種法律規定有理有據地主張權利,則是對個人法治意識的現實考驗。

  疫情防控工作已到了最吃勁的關鍵階段,我們必須堅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原則,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責編:段星宇、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