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正義就是要讓好人理直氣壯

王鐘的

2020年01月06日08:02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正義就是要讓好人理直氣壯

2017年9月7日,遼寧沈陽一位老人在藥店買藥時突然昏厥,店主對其實施心肺復蘇,導致老人12根肋骨被壓斷、右肺挫傷。此后,老人反將店主告上法院。近日,遼寧省康平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決定駁回原告(即被救老人)的訴訟請求。

患者在藥店突發疾病,陷入生命危險,店主具有行醫資格,掌握較專業的醫學知識,無論從責任角度,還是從道義角度,店主都應當對患者實施救助。然而,被救助者反告店主,這一幕不僅讓施救者感到寒心,也讓所有具有正義感的人感到不忿。

必須強調的是,多位醫學專家表示,在進行心肺復蘇時,胸外按壓造成肋骨骨折的情況並不罕見。有急救培訓教員在接受採訪時說,“相比肋骨骨折,搶救生命肯定要放在第一位”。法院最終認定,救助行為沒有過錯,不違反診療規范,無需對老人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醫療行為本身就存在各種變量與風險,在搶救患者的生命時,各種附加的傷害有時會難以避免。但是,隻要救助行為的目的是善意的,方法總體正確得當,施救者的行為就應當得到肯定與支持,而不應為不可知的風險承擔責任。

對此,法律要旗幟鮮明地替好人“撐腰”,為匡正社會風氣注入“強心劑”。2017年10月起施行的民法總則已經明確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這條被稱為“好人法”的法律,為判定類似事件的是非提供了關鍵性的支撐。

法律是公序良俗和社會文明的維護者,面對救人者成被告之類的“糟心”事,社會力量也要及時出動,讓好人減少后顧之憂。畢竟,司法程序耗時耗力,即便正義的一方最終贏了官司,也會平添不必要的糾紛。據新聞報道,在法院判決結果出來之前,救老人店主的藥店生意冷清,營業額下降一半多,不得不另尋地方開設診所。

“好人有好報”是傳統文化中朴素的慈善哲學,放在現代文明中審視,慈善往往是出於公義的無私行為,對好人的回報更多體現在精神激勵和道德褒揚層面。不管怎樣,好人可以不追求直接的物質回報,但絕對不能讓好人因做好事蒙受損失。一個良性發展的社會,不能讓行善事者處處提防、時時緊張。

因此,隻有構建一套保護好人的社會機制,才能讓好人不吃啞巴虧。比如,鼓勵律師無償為被訴救助者提供法律服務,設立“好人基金”承擔因救助行為發生糾紛的各項支出,為好人因做好事而帶來的損失進行補償等等。

隻有綜合調動法律、道德和社會輿論的力量,讓好人坦坦蕩蕩、理直氣壯,才能維護向上向善的社會風氣,遏制隻顧私利的庸俗價值觀,為激發更多善行善念創造氛圍。一個理想的社會環境,往往對好人持以最大的寬容,哪怕做好事並沒有達到最理想的效果,也不能錙銖必較、睚眦必報,使好人處於動輒得咎的不利局面。

(責編:董曉偉、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