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國有資產劃入社保基金 為養老提供可靠后盾

周俊生

2019年12月24日08:08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國有資產劃入社保基金 為養老提供可靠后盾

  近日,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股權資產部副主任鮑絳在一場論壇中表示,自國務院在兩年前提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要求以后,目前確定劃轉國有資產規模已經達到8400億元。加上全國社保基金建立初期原有的財政劃撥和地方委托的養老金,三項資產合計約有4萬億元。

  全國社保基金是我國於2000年建立的一個機構,它並不負責向個人發放養老金,其主要職能是為地方上的養老基金提供后備,一旦地方上的養老基金出現不足,全國社保基金就有責任提供幫助,以保証養老金的永續發放。因此,全國社保基金從建立伊始,就面臨著歸集資金、壯大基金的任務,由於社保基金不向投資者開放,因此其資金來源是單一化的,就是國有資產的輸入,在形式上包括政府財政和國有資產的劃撥,而在國有資產的劃撥上,又可以分為國有企業利潤上繳后由國資管理部門直接劃撥現金,和國有上市公司將部分股權劃撥后由社保基金享受分紅。

  這種制度安排,為我國社保基金建立了可靠的資金來源。我國社保制度建立初期,對原有的職工退休制度進行了改革,企業隻負責按規定向地方上的養老基金上繳養老金,退休職工不再由原企業包養終生,而是由地方上的養老基金負責向他們發放養老金。這項制度創設對於企業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企業得以擺脫沉重的養老包袱,輕鬆地進入市場。由此開始,我國的養老制度形成企業和在職職工繳納養老金,地方養老基金向退休者發放養老金的鏈式結構,這種“前人吃后人”的養老制度也是國際上很多國家採用的養老模式。但我國在這一制度初始,為了支援企業改革,實際上豁免了企業必須繳納一筆備用金以支付退休職工養老金的義務,因此在部分省份,養老金存在事實上的“欠賬”,從一開始就處於緊缺狀態,特別是在近幾年老齡化問題愈益突出的情況下,部分省份養老金緊缺的問題已經凸顯,而在這個時候,全國社保基金可以及時馳援,它的保障功能已經走向前台。

  全國社保基金要圓滿實現社會保障功能,就需要具有充足的資金實力。在這方面,強大的國有資產能夠起到“定海神針”的重要作用。目前,人口結構的變化已經成為一種全球現象,部分國家的養老鏈式結構已經出現了難以為繼的風險。但我國由於在社保制度建立初期就創建了全國社保基金,因此雖然也面臨人口結構變化,特別是老齡化的壓力,但暫時並不存在社保基金不能存續的緊迫危機。而我國的社保制度之所以相對安全可靠,關鍵就在於國有資產的支持。近年來,隨著國企改革的深入,我國的國有資產不斷增長,為社保基金的實力壯大提供了堅強的后盾。而國有資產劃入社保基金,也充分體現了國有資產的全民所有屬性,有力體現了國有資產屬於人民、利歸人民的本質,打通了國有資產和民生事業之間的關系。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國輿論場上,一直存在著“養老金將入不敷出”的說法,有的甚至煞有介事地聲稱目前的養老金發放到某一年,引起無端的社會恐慌。這種說法忽視了我國社保基金作為養老基金后盾這一功能,用國有資產作為養老的保障,是我國在20多年前進行社保制度改革時就埋下的“伏筆”,最近幾年,有關部門也多次向社會說明過這一制度路徑。全國社保基金建立后,在資本市場上的年化回報率超過15%。再加上國有資產直接劃撥等制度性安排,社保基金的力量在不斷壯大,而這也意味著我國現行養老制度的存續是充分安全可靠的。在這個過程裡,國有資產的劃入起到了至關重要的支柱性作用,而這也是國有資產社會使命的充分落實。

 

(責編:段星宇、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