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設婚喪操辦標准多聽民意別越界

然玉

2019年12月23日08:12  來源:齊魯晚報
 
原標題:設婚喪操辦標准多聽民意別越界

  近日,浙江衢州市政府新聞辦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衢州市婚喪喜慶事宜操辦標准》,引發熱議。

  即便在移風易俗、人情減負的大背景下,這份事無巨細的《衢州市婚喪喜慶事宜操辦標准》,還是顯得突兀和神奇。該《標准》條分縷析,幾乎涵蓋了婚喪嫁娶的所有環節,不給市民留一絲絲回旋的余地。當然了,從本質上說,這只是倡導性規定,並不具備強制執行力,隻不過其中所釋放出的窒息感,還是不可避免地引發了反彈。

  的確,由公共部門所推動的“降彩禮”“降禮金”等風俗改造行動,近年來漸有加力之勢。然而也應該看到的是,過往與之相關的規定,通常都是針對農村地區而言的,如衢州市這般,一股腦將全域城鄉“婚喪嫁娶事宜”都納入管控,是很少見的。眾所周知,市民社會的人情消費,更多還是屬於自治自洽的私人事務,遠沒有到失控的地步,這與某些鄉村的狀況,不可等同視之。

  以行政手段介入民間“婚喪嫁娶”事務,有兩個基本原則是至關重要的,那就是“抓住最突出問題”以及“非必要而不為”。在此類專項治理中,職能部門的角色定位,還應該是“糾錯者”而非“大家長”。對那些明顯離譜的,民眾自身無法承受、自行無法解決的“人情債”巨坑,政府該出手時就出手。而除此以外,那些細枝末節之事,那些個體家庭的差異化選擇與“自發形成的均衡結果”,職能部門注定不該管也管不了。

  個體的消費行為和財務決定,不受公共部門干預,這是常識。就算打著“移風易俗”的旗號,也是如此。必須承認,就治理“婚喪嫁娶宴請”一事而言,“合理干預”與“越界侵權”的界限實則很微妙、很模糊的。地方政府隻有保持充分克制,以傾聽民怨、呼應民情為邏輯指引,才可避免爭議。反之,整治擴大化、怒刷存在感,以“家長主義”和“道德衛士”的方式行事,隻會招致反感。

  置之不管,人情成債、家庭遭殃﹔管得太寬,則又會事與願違、侵犯私權。規范“婚喪嫁娶”引導“人情消費”,遠比許多人想象的要復雜得多。精准拿捏分寸,這考驗著公共治理的智慧與技藝。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