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人社部網站轉發《人民日報》專訪人社部部長張紀南的文章。張紀南表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人社部已經建立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邁出了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
我國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起步較晚,統籌層次較低,基本是從縣級起步,逐步提高到地市級統籌和省級統籌。逐級統籌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具有初始合理性。一方面,當時的市場機制尚不完善,也未形成全國統一的大市場。縣級統籌能夠快速建立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點促面確保我國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另一方面,隨著市場經濟的完善,戶口制度的改革以及全球統一大市場的形成,原來的低層級統籌已不合時宜。另外,由於我國存在著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發達地區養老基金結余較多,欠發達和落后地區出現養老金虧空和發放難等問題,如果沒有更高層次的統籌制度支撐,我國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就會出現短板和漏洞。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更高層次的統籌,不僅是完善制度的應有之義,也是保障退休職工老有所養的民生要義。從縣級統籌到市級統籌,再從省級統籌到全國統籌,一步步提高統籌層次,讓各地的養老基金池互聯互通、以充裕補不足才能充分發揮制度的互助共濟職能。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加快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我國已經開始建立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並正在積極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目前13個省份已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明年將在全國全面建立起更加規范的省級統籌制度。
省級統籌,可以確保一個省的職工基本保險制度統一起來,打通全省養老保險基金池。由縣到市再到省,不同區域存在著利益博弈,讓富裕地區幫助相對落后地區,不僅需要統一費率,也要通過信息化系統,實現基金收支管理的機制。由市到省再到全國,統籌難度越來越大,但是政策力度和基金調節能力也越來越強,因此實現我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全國統籌,勢在必行而且必須加速推進。
全國統籌的優勢在於不僅可以統一費率,而且可以通過更多途徑,實現全國對養老保險基金池的統一調配,這樣就可以實現個人、企業和公共財政的共擔機制。在此機制之下,也避免了地方利益的糾葛。
此外,全國統籌之前,各省也在嘗試養老保險基金的增值保值。除了投資穩健的銀行存款和債券,從2012年開始,廣東、山東等省份的養老金也已嘗試投資股市,收益率穩定在5%以上。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不僅可以對養老金實施統一調配,也能更好地選擇養老金保值增值的投資渠道,讓養老金通過金融和資本市場動起來,釋放社會保障和市場要素的多重紅利。
除了養老金,還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社保基金)以及具有公募基金性質的養老目標基金。前者來源財政撥款和國資劃轉以及國務院批准的其他籌資方式設立。這部分基金可以通過入市的方式對資本市場進行調節,亦可彌補老齡化社會高峰期時出現的養老保險和其他保險的不足。后者的投資方向則是養老,且以長期穩健的投資為主。養老目標基金的存在,具有市場化、商業化和資本化的特點,也凸顯社會資金對中國養老保險市場的信心。中國式養老,或者說中國式社會保障,不會因為老齡化來臨而出現問題,也不會因為區域發展的不平衡而面臨養老金支付的不均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