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有違市場經濟原則

畢 舸

2019年12月05日08:19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有違市場經濟原則

  伴隨智能電視走進千家萬戶,長短不一、預先植入、無法“一鍵關閉”的開機廣告問題日益成為困擾廣大消費者的痛點。

  智能電視廠家對開機廣告過多,給出的辯解理由是因電視利潤率低,需要通過開機廣告來尋求增收,這屬於典型的邏輯謬論。智能電視價格戰首先反映出市場競爭激烈,各家企業必須用更高的性價比產品來吸引客戶,而“以價換量”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規模效應也証明,隨著家電產量和銷量增加,廠家生產邊際成本也隨之下降,這就是為何智能電視“利潤偏低”仍然吸引眾多企業進入的原因所在。

  正如專家所指出的,企業對於智能電視定價有自主權,消費者向企業購買智能電視屬於雙方自願下的交易模式,但強制開機廣告則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有違市場經濟原則。

  整治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依賴症”,還需依法治理。開機廣告已經明顯違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但對於消費者個體而言,維權困境在於如果要和企業較真,所付出的時間、精力等各項成本不菲,而能夠預期獲得的賠償等收益存在不確定性,這顯然會導致許多人放棄維權。

  零散的消費者難以與規模化的企業對等博弈,是消費領域一大痛點,正因如此,消保委等組織才應發揮更為重要的代民維權作用。從此前江蘇消保委針對這一現象對海爾、創維、小米、海信等涉事企業的約談來看,各企業均在被約談后提交的整改方案中表明:在履行告知義務和投訴機制方面盡快改善,但對於消費者最關心的“一鍵關閉”功能調整仍需時日。

  由此,要進一步消除開機強制廣告的灰色生存空間,就需要包括江蘇在內的各地消保委加大行動力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消費者協會(也即現在的消保委)履行多項公益性職責,如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准﹔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對於消保委而言,可以依法與行政部門聯動,對遲遲不提供“一鍵關閉”功能的企業進行后續檢查,推動相應行政處罰。同時,消保委還可以通過充分論証,聽取專家學者及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后,形成關於有關法律完善的調研報告,向各級主管部門獻言獻策,積極參與到相關立法和修法進程中。

  面對智能電視強制開機廣告,江蘇消保委站出來說“不”,此舉值得推廣。如今,我國消費領域總體發展良好,但也確實存在不少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現象。這也就需要各地消保委積極履責,做好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保障的守門人,對類似於智能電視強制開機廣告之類的侵權行為依法介入,與司法、行政部門形成監管合力,為我國市場生態淨化、消費者權益提升提供更強有力的支持。

  (作者:畢舸,系媒體評論員)

(責編:段星宇、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