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公交司機能否定期體檢,關系公共安全

2019年12月04日08:09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公交司機能否定期體檢,關系公共安全

  據12月2日《北京青年報》報道,11月28日晚,廣東深圳公交101線駕駛員王師傅突發腦梗,強忍住身體不適減速、靠邊、停車、拉手剎……做完這些后,倒在了座位上。這段視頻在網上引發關注,司機的行為獲得網友點贊,被稱為教科書式的操作。目前,王師傅已經轉危為安。

  教科書式操作,反映出了當事人高度的職業精神與精湛的業務能力,值得肯定。幸好,沒有發生更嚴重的情況。

  近年來,類似的公交司機開車過程中突發疾病的情況並不鮮見,有的還造成了多人傷亡的嚴重交通事故。公交司機作為特殊從業人員,其身體狀況決定著公共安全,具有壓倒一切的優先性。

  依據我國《機動車駕駛証申領和使用規定》,申領、換取機動車駕駛証時,應當提供身體健康的體檢証明——申請人提交的《身體條件証明》應為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証明﹔體檢項目包括身高、視力、辨色力、聽力、上肢、下肢和軀干等。這一規定,隻要求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並提交証明,而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在証件有效期內的體檢問題沒有明確要求。換句話說,這些車輛的駕駛人每年是否進行體檢,更多依賴個人自覺和單位福利。

  針對這一問題,早在2014年,便有全國政協委員提交了提案,建議建立公交司機定期強制體檢制度。彼時,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總工會聯合在全國出租汽車行業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其中明確要求各地廣泛開展關愛駕駛員活動,鼓勵企業以多種形式改善駕駛員福利。部分地方如寧夏、湖北、江蘇等組織全體駕駛員進行了免費體檢,以保障其身心健康。不過,基於成本等因素考慮,類似舉措並未普遍推行和延續。

  此外,有些地方雖然實行了定期體檢,但在標准上往往相差較多,有的甚至淪為形式。一些身體有疾病隱患的公交車司機,其健康狀況未能被真實反映出來。面對頻發的因公交車司機身體狀況帶來的安全隱患事件,一方面,要建立並落實公交司機強制體檢的制度,配套相應的標准和操作指南﹔另一方面,從職業安全、公共安全的視角,公交司機也應對自己的身體格外關注和重視,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對乘客負責,對交通出行和秩序負責。“教科書式的操作”固然值得點贊,但防患於未然更加重要。

(責編:段星宇、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