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垃圾分類要“軟”“硬”兼“施”

練洪洋

2019年11月29日08:07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垃圾分類要“軟”“硬”兼“施”

11月27日晚,筆者參加了華僑城社區黨委組織的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內容是在某小區垃圾定時點站點守桶,督導居民投放垃圾時分開廚余垃圾(破袋投放)和其它垃圾。

據筆者觀察,在2小時裡,共有20位居民進行垃圾投放,有廚余垃圾的有14位。經督導,大多數居民願意分開投放,不聽勸導亂扔的隻佔少數。在願意分開投放的人群當中,態度友善、配合度高的不多,大多數人表現得很勉強,即使分類投放也很馬虎。在少數不願意配合的人當中,有的當督導員透明,人未到桶邊,就把垃圾拋過去﹔有的火氣很大,不配合便罷,嘴裡還嘟嘟囔囔,埋怨督導員多事﹔有的嫌分類麻煩,有的怕廚余垃圾臟手……一同守桶的垃圾清運工告訴筆者,勸導居民垃圾分類,挨罵是常事。

要問守桶感覺,唯以道阻且長來形容。有督導員守桶尚且如此,在沒有人督導時,情況更可想而知。由於該小區屬於老舊小區,未必有多大的代表性,但可以肯定的是,若得不到小區居民配合,垃圾分類工作就將前路漫漫。可以改進的措施又在哪裡?依筆者看來,必須“軟”“硬”兼“施”,多管齊下,綜合施策。

“軟”是指宣傳、指導。從實地觀察來看,還是有很多居民不了解垃圾分類的具體做法,比如有的居民對於廚余垃圾破袋投放就表示不理解,認為用袋子裝著豈不更好?對此,事前要多做宣傳發動工作,提高居民對垃圾分類的認知﹔事中要經常派出力量進行現場督導,有人守桶畢竟有一種無形的約束力。在這方面,華僑城社區黨委將垃圾分類工作與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結合起來,壯大督導力量,很有意義,要持之以恆。

“硬”是指懲罰、警示。面對一位居民不聽勸阻、執意亂扔垃圾,一位社區干部無奈地表示,我們沒有執法權,隻能好言相勸,他不聽也沒辦法。按照《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對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垃圾的行為,城管執法部門有權進行處罰,早前也有小區和居民領過罰單。面對高度分散的垃圾投放點,行政執法如何才能管得了、管得好,避免法不責眾,值得各方深入思考。

“施”是指工具、設施。不少居民表示,不是不願意配合廚余垃圾破袋投放,只是容易弄臟手,又沒地方洗手,這樣不便於倒完垃圾后出門散步、逛街。應該說,這種要求並不過分,在升級垃圾分類投放點時,有必要考慮增加一些輔助工具和照明、清潔設施,如鉗子、洗手池、清潔劑、擦手紙等,以減少垃圾分類給居民帶來的不便。

多策並舉,久久為功,垃圾分類工作才有能行得更穩、走得更遠。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