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微博大V“@眸冷骨累的王馬丁”發帖稱,“當年做大學生的時候,但凡發現學校圖書館裡有愛慕的古書,大多是豎排版繁體出版的,就統統借來不還,直接按圖書館規定賠償。”此事在網上迅速引發熱議,有不少網友直斥大V這種鑽制度空子的行為不道德。11月26日,該大V再次發帖,稱自己是按照規則辦事,並發布了上千字的長文,証明自己並沒有錯。
很難想象,一個自稱愛書的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能做出這樣毫無底線的事情。“@眸冷骨累的王馬丁”這種以賠償的方式佔有圖書館圖書的行為,誠然沒有違法,但並不意味著這種行為值得提倡。“@眸冷骨累的王馬丁”在這起事件中所表現的極端利己主義,值得我們所有人警醒。
毋庸置疑,將公共圖書館圖書據為己有,侵犯了公共利益。按照這個大V的說法,他所佔有的書,大部分是上世紀五十年代出版的圖書,如今在市面上也很難尋覓。也就是說,圖書館即便去補書,也很難買到相同版本的圖書。很有可能,圖書館花了大價錢購買的圖書,品質倒不如從前,其他讀者也有可能因此喪失了閱讀優秀書籍的機會。
按理說,鑽了制度的“空子”獲得利益后,很少會有人選擇聲張,這位大V卻不然,不僅在公共場合進行了炫耀,甚至在網民指出其錯誤后,還發長文進行辯解。從表面來看,該大V的所作所為,固然像其所說,合乎圖書館賠償制度。而在事實上,圖書館要求讀者進行賠償的前提是圖書毀壞或者丟失,但這位大V在進行賠償時,卻向圖書館隱瞞了實情。從這個角度來說,此人行為已涉嫌欺詐。因此,真正不守規矩的,恰恰是這位滿嘴“契約精神”的大V。
社會上還有不少這樣的人,他們秉持著“無利不起早”的觀念,考慮問題總以自我為中心,處處盯著制度的空子,無論做什麼事情隻關心“值不值”,從不思考“該不該”。今年“雙十一”期間有人對一家果品店惡意“薅羊毛”,導致果品店關門的那位博主,就是典型的例子。在他們的眼中,隻要制度“有機可乘”,就可以任意“利用”,卻忘了在制度之外,還有道德。
要防止有人效仿,圖書館應盡快來堵上相關制度漏洞,但不能止於此。畢竟,沒有一項制度是盡善盡美的,總會有人來鑽空子。如何讓這些極端利己主義者知道羞恥,不再炫耀,才是目前亟待反思和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