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家暴絕不是家務事,它就是犯罪

張炳劍

2019年11月28日08:08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家暴絕不是家務事,它就是犯罪

  “我被家暴了,過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夢裡,關於家暴的一切,我必須說出來!”11月25日,微博認証為時尚美妝的博主“@宇芽YUYAMIKA”(以下簡稱:宇芽)發布一則長達12分鐘的視頻,講述自己多次被前男友家暴,迅速引起社會廣泛關注。11月26日,重慶市江北區公安局和市婦聯均已介入此事。

  近些年,名人被曝出家暴或被家暴的新聞有很多。比如,近日自殺的韓星具荷拉,生前曾多次遭男友虐待,被毆至膚有淤青,子宮出血﹔至上勵合成員劉洲成,被傳在妻子懷孕期間六次施暴,其中一次導致妻子流產﹔明星蔣勁夫近日再次被傳家暴……

  可以說,這些家暴事件中的受害女性有一定知名度,經濟能力較好,但依然無法逃避家暴,更何況普通人呢?聯合國婦女署表示,估計全球有35%的女性曾遭受身體或性暴力,部分國家的比例更可能高達70%。

  這足以說明,家暴不是隻存在於新聞或者道聽途說中的“別人的不幸”,而是現實生活中真真切切存在身邊的暴力事件。

  在面對家暴時,一些女性之所以選擇沉默,或是出於自身的軟弱,或是考慮到家庭的穩定,或是受施暴者脅迫,最重要的原因在於,全社會依然對家暴存在著某些錯誤認知,以至於受害人在面對家暴時往往求助無門。

  確實,我們的法律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但在傳統觀念裡,家庭始終還是一個“法外之地”,一個人打另一個人是犯罪,可一個人毆打伴侶則多被視作“家庭糾紛”,其犯罪事實往往在有意無意間被忽視。

  除了受害人自己存在“家丑不可外揚”思想,遭受傷害也不願輕易公開之外,還有受害人家人或街坊鄰裡,也多以家務事來看待,“勸和不勸離”,力求息事寧人,很少會主動報警,更不會出面証明。

  另外,家暴取証難也是客觀因素,沒有証人,若施暴者否認,通常就難以找到有力的証據。常有報道提到,一些受害者報警后,因為缺少証據,警方隻能以家庭矛盾為由進行調解,很少對施暴者採取強制措施。10年前,被毆打致死的北京姑娘董珊珊,曾八次報警,卻依然無法逃脫丈夫的魔掌。

  正是這些原因,才讓一些施暴者變得肆無忌憚,就像宇芽前男友在視頻中喊出“你去告我,你也告不贏,你沒有証據”這樣的話。

  這些教訓是慘重的。要制止家暴,所有人都應樹立起一個牢固的觀念,即家暴絕不是家務事,它是犯罪。家暴隻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任何人都不能對家暴的行為抱有僥幸心理,一定要做到零容忍。

  受害人要零容忍,面對家暴時,突破陳舊觀念束縛,勇於站出來,及時報警﹔社會也要零容忍,糾正“家暴只是別人的家務事”這一偏見,及時向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執法者也要零容忍,必須強化法治約束與懲戒力度,為受害者提供強大的反家暴保護網。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