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延長土地承包權有利於推動鄉村振興

2019年11月28日08:01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延長土地承包權有利於推動鄉村振興

鄉村振興最關鍵的兩個因素是人才與產業,為此必須要有穩定的土地政策作保証。《意見》明確農村土地第二輪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將給農村人才集聚帶來有效的支撐,讓承包、租用農村土地投資興業者有了更大的信心。地方政府應當依據產業發展需要,制定更加科學的產業布局規劃,利用產業振興實現鄉村振興。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提出在農村土地第二輪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以充分保障農民土地承包權益。《意見》進一步明確了黨的十九大確立的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並長久不變原則,要求基本保持二輪承包人地關系不變,除了特殊情況外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

我國農村土地自1978年開始實行包產到戶,明確農民種地收益權。首輪承包15年到期后,1993年至1998年進行土地第二輪承包,期限為二十年,2023年至2028年將到期並進行第三輪承包。在第二輪承包尚未到期的情況下,黨中央、國務院提前公布了第三輪承包期限,明確第二輪承包到期后延長三十年,給廣大農民吃下“定心丸”。

經過四十多年快速發展,我國農村面貌發生了很大變化,農村人口也出現了較大變動,大量農民已經進入城市生活。同時,相當部分農村人口沒有完全脫離農村,他們有的一邊在城市生活,一邊又擁有農村的承包土地,形成資源利用和使用的不匹配,農村土地資源存在浪費現象,使用效率不高,投入產出難以達到最佳效果。相應地,城市資源則存在過度使用、過度集聚等現象。

大批擁有農村承包地的農民聚集在城市生活,對農村發展也帶來了一些不利影響。長期以來,我國農村不少地方面臨著有效勞動力不足、人才缺乏、產業不配套等問題,迫切需要通過人才、資源、產業、文化等方面的發展,改變鄉村振興過程中要求與行動不協調、工作與效果不匹配的局面,讓鄉村振興戰略真正落到實處,為實現全面小康和現代化打下堅實基礎。

黨的十九大提出鄉村振興戰略以來,各地積極按照中央的部署,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採取多種舉措,大力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取得扎實成效。在此過程中,一些農村地區也存在著農民積極性未能有效調動發揮,基層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缺少動力、手段、載體等問題。比如,隨著第二輪土地承包即將到期,一些農民擔心第三輪土地承包會發生較大變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和對未來的預期,影響了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實施。在此背景下,黨中央、國務院印發《意見》,提前公布第三輪土地承包期限,對於進一步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義重大。

鄉村振興最關鍵的兩個因素是人才與產業,而人才和產業必須要有穩定的土地政策作保証。《意見》明確農村土地第二輪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要求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並長久不變,將給農村人才集聚帶來有效的支撐。一些原本通過進城務工解決就業的農民工,包括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農民工,現在可能更多地選擇留在農村,享受鄉村振興的紅利。一些從農村走出去的大學畢業生,可能選擇從城市回到農村,一些具有一定能力的城市居民和專業人才也可能來到農村,充分運用土地承包政策帶來的創業創新機會,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工作。

從產業發展角度看,《意見》明確農村土地第二輪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讓承包、租用農村土地投資興業者有了更大的信心和更樂觀的預期。無論是從事農業生產,還是從事第二、第三產業,在農村投資興業者可以更積極、更大膽地進行穩定、長期的投入。特別是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投資者不用擔心土地承包權出現變化而影響投資、形成浪費﹔地方政府也能依據產業發展需要,制定更加科學的產業布局規劃,利用產業振興實現鄉村振興。

農村產業振興了,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力將大大增強,農村的公共設施建設、醫療保障、養老保險、社會福利等也就有了更好的基礎,從而推動鄉村振興水平整體顯著提升。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