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法官該不該帶病出庭,真是個問題

馬滌明

2019年11月14日08:16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法官該不該帶病出庭,真是個問題

  11月10日,有網友爆料,11月1日湖南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民事案件時,一名宋姓審判員疑似睡覺,開庭沒多久后就開始揉眼睛、打哈欠長達半小時。11日,永州中院發布情況說明稱,紀檢監察部門已開展調查,該法官已被停職檢查,法院將按照相關紀律規定嚴肅處理。

  永州中院一知情人對媒體稱,事發后,宋法官曾稱庭審前一天感冒了,晚上也沒有休息好,吃了藥,所以庭審時精神狀態不佳。一些感冒藥中含有抗敏成分,容易讓人犯困,若確因感冒而未休息好,無疑是困上加困,若宋法官自述的情況屬實,“開庭睡覺”倒是其情可憫。但法院方面的態度很明確——停職檢查。

  法官感冒后帶病出庭,屬於“帶病工作”,換了其他行業,可能會受到表揚,即便工作時狀態不佳,也能被理解。然而,不是所有職業、崗位都可以帶病工作的,比如駕駛員、飛行員,就不可以帶病工作,因為這事關公共安全。有些機長如果說自己沒睡好,甚至可以睡好了再飛。法官帶病工作,沒被表揚反被嚴肅處理,是因為庭審工作關系司法正義、社會公平公正的“安全”。

  揉眼睛、打哈欠,這種狀態下,法官還能集中精力庭審、傾聽原被告的發言嗎?這是一個不容含糊的問題。嚴肅的法庭上,坐著一位昏昏欲睡的法官,讓人們如何相信審理過程是認真嚴謹的,最終審判結果未受“法官睡覺”的影響?

  涉事法官雖不是主審法官,但審判員也要對案件發表自己的意見。任何一名法官不在狀態,都可能對司法審判的公正性造成影響。按規定,出庭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數缺一不可,審判員不在狀態實際上也是一種“缺數”。

  《法官行為規范》第三十條規定:(法官出庭時)應坐姿端正,杜絕各種不雅動作﹔集中精力,專注庭審﹔不得在審判席上吸煙、閑聊或者打瞌睡。也就是說,法官在出庭前,應做好充分准備,若因身體原因不能保証應有的狀態,就應該提前請假。此前,媒體也報道過,因法官身體原因臨時推遲開庭的情況。

  報知情人講,永州中院現有60多名員額法官,“人手非常緊張”。而眾所周知的情況是,訴訟門檻降低后,民事訴訟量增多,法院人手緊張是各地法院的普遍現象。但越是這種情況,法院越應注重庭審質量以及當事人和公眾的感受,避免產生“人手緊張影響審判質量”的誤解。

  法官能不能帶病出庭,確實是個問題。如果說確實可能影響出庭狀態進而影響審理工作、審判效果,恐怕還是先“回避”為好,相信公眾也能理解。

(責編:董曉偉、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