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法定婚齡暫不做調整彰顯立法理性

2019年10月22日08:08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法定婚齡暫不做調整彰顯立法理性

  馮海寧

  10月2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草案三審稿對法定婚齡暫不做修改,維持現行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相關報道見A4版)

  法定婚齡能否降到18歲?這個問題已經爭論了很多年,不少學者和網友支持法定婚齡下調,主要理由是,相比很多國家,我國法定婚齡偏高﹔有利於落實“全面二孩”政策改善我國人口結構﹔可減少未婚同居、未婚生育帶來的各種矛盾糾紛等。

  同時也有不少人反對降低法定婚齡,理由是降低法定婚齡並不能解決晚婚晚育等問題。有人進而認為,降低法定婚齡會鼓勵非理性早婚。一家媒體在微博發起的該話題投票調查結果顯示:在66.2萬參與者中,14.2萬人贊同將法定婚齡調至18歲,42.9萬人表示不贊同,暫不表態的有9萬人。

  也就是說,超六成網友反對降低法定婚齡。在公眾對這個問題爭議較大,不少人持反對意見的情況下,草案三審稿起草者對法定婚齡暫不做修改,是比較理性的立法態度。畢竟法定婚齡調整,是涉及面極廣、影響深遠的大事情,應當穩妥把握、慎之又慎,不能片面考慮部分人的意見和需求。

  立法者維持現行法定婚齡的理由是,現行法定婚齡的規定已為廣大社會公眾所熟知和認可,如果進行修改,屬於婚姻制度的重大調整,宜在進行充分調查研究和科學分析評估后再定。這樣的理由雖然看上去比較簡單,卻有較強的說服力,相信不少人能夠理解和接受。

  盡管不是所有公眾認可現行法定婚齡,但超六成網友認可代表了多數民意。尤其是,宜在進行充分調查研究和科學分析評估后再定,表明立法者不盲目、不草率、不迎合,而是以調查研究和科學評估作為立法的依據,有了這樣的依據,立法才有望更加科學合理。

  其實,法定婚齡暫不作調整,既兼顧了六成多網友的意見,也沒有忽略其他網友的看法,而且並沒有徹底關上調整法定婚齡的“大門”,因為暫不作調整不意味著以后永遠不做調整。而以后調整是有前提的——即調查研究和科學評估。法定婚齡該不該調整,最終要由科學依據決定。

  立法不是小孩過家家,隻有以理性、科學的態度來立法,才能確保正式通過的法律既符合多數人的期待,也符合我國經濟社會長期健康發展的需要。從這個角度來說,調查研究和科學評估作為立法依據,應成為長期堅持的立法慣例,尤其是應當作為地方立法學習的榜樣。

  同時,法定婚齡暫不作調整,也表明目前相關調查研究工作做得還不夠。這提示那些支持法定婚齡下調的專家和網友,不能只是簡單呼吁降低法定婚齡,而是應該拿出全面的調查研究和科學的評估結論,才可能說服立法者和其他人群。

  實際上,即使我國法定婚齡不做調整,也有辦法解決目前存在的多種問題。比如對生育意願降低的問題,應該通過減輕年輕人結婚和生育負擔來解決。再比如,落實“全面二孩”政策,既要打消生育適宜人群的顧慮,又要通過科學的方式,逐漸轉變一些堅持不生育的人的觀念。

  簡言之,雖然法定婚齡是否應當降低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但不能把解決諸多問題的希望都寄托在降低法定婚齡上。

(責編:仝宗莉、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