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解決“准研究生棄讀”難題須標本兼治

劉曉燕

2019年10月18日08:36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解決“准研究生棄讀”難題須標本兼治

近日,湖南大學研究生院公布的一則關於69名准研究生“錄而不讀”的公示引起社會關注。公示稱,在規定時間內,仍有69名准研究生因出國、工作等個人原因申請放棄入學資格。研究生院擬取消這69名研究生入學資格,並公示了學生名單。

毋庸置疑,這些准研究生“錄而不讀”,會造成教育資源浪費,影響高校的正常招生計劃,導師的研究課題以及招生安排也會受到影響。而與棄讀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考研這場招生大戰中,仍有大量學生未能獲得錄取資格。

教育部今年8月公布的數據顯示,近5年,我國考研人數逐年增加,2019年全國考研報名人數達到了史無前例的290萬人,比2018年考研人數增加了52萬人,增幅達21.8%。而錄取比例方面,2017年實際錄取人數約55萬~57萬(報考人數201萬),2018年約60萬~65萬(報考人數238萬),2019年預計錄取人數約63萬~68萬。考研競爭越來越激烈,部分准研究生的棄讀也不免令大部分落榜考生“心緒難平”。

有人指責這些“爽約”的准研究生不講誠信,並建議將這種失信行為納入征信系統。准研究生放棄入學,是其個人的選擇和權利。高校有“錄不錄”的權利,個人也有“上不上”的權利。允許“棄讀”情況的發生,體現的是對個人選擇權的尊重和人性化考量。“征信懲罰”的做法未免過猶不及,而且如果這套方案施行,會讓不少學生止步於報名前。這種產生限制學生選擇權的做法,明顯不符合擴大學生選擇權的思路,而且也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爽約”看似是准研究生的個人選擇問題,但更反映了當前研究生教育亟待解決的大問題。如何既能尊重個人選擇,又能使教育資源達到合理配置。既不影響學校的正常招生計劃,也同時能夠更好地滿足不同學生群體的需求,讓真正想讀研的學生有更多的機會。筆者認為,有必要對現行研究生錄取制度進行靈活調整。針對未報到的准研究生,可以建立網上確認機制。如果招生不足,應允許高校適當拉長錄取周期,通過順序候補錄取和一年中多次錄取等方式,避免僅一次錄取帶來的教育資源浪費。同時,還可以借鑒國外其他高校的做法,在一定情況下可對准研究生收取留位費。

調整錄取制度和方式,或許可以解決當下研究生錄取中存在的問題,但更值得我們深思的是,為什麼在這些准研究生拿到好工作、出國留學的錄取通知后,國內讀研隻能“淪落”為第二選擇?說得更直白些,讀研只是這些考研學生的備選,哪裡出了問題?

問題一,為什麼考研學生選擇在國外而不是國內讀研。毋庸諱言,在一些學生看來,選擇前者意味著更高的教育質量以及未來更好的機會。盡管據教育部最新數據,2018年各類留學回國人數已達近52萬人,創下了歷史新高,但出國留學對一些學生來說依舊是很有吸引力的選項。因此,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提高教師教學及科研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的含金量應該成為高校不懈努力的方向。

問題二,也是更值得深思的問題,繼續深造讀研的目的到底是什麼。找到了合適的工作就放棄讀研,照此看來這些學生選擇讀研的動機很大程度上也是為了之后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面對當前的就業壓力,從學生個人角度來說,這種想法無可非議。但從國家教育制度設計層面上,在讀研與找工作之間畫等號,有悖於研究生教育的初衷。畢竟,研究生教育作為本科畢業后繼續進行深造的教育形式,目的是培養國家所需要的專門人才,對國家和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解決准研究生棄讀問題,治標更要治本。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可以在短期內一定程度上解決教育資源利用率的問題,但長期的、更根本的,則是要大力提高我國研究生教育水平,建設一批具有強勁競爭力和吸引力的高等院校,真正留住人才。

(責編:段星宇、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