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錄而不讀”,苛責不如反思

許曉芳

2019年10月11日09:12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錄而不讀”,苛責不如反思

近日,湖南大學研究生院的一則公示引起社會各界關注。這則公示稱,有部分研究生新生因個人原因申請放棄入學資格,另有少數新生逾期未報到,共計69人。有記者了解,這種“錄而不讀”現象不僅出現在湖南大學,在我國其他一些高校也屢見不鮮。

面對這種現象,很多人憤憤不平:“這不是浪費教育資源嗎?該把這些學生都列入誠信黑名單!”的確,已錄取考生“主動退學”會給高校的招生工作帶來很多困擾,甚至有些教師的教學科研進展也會因此受到影響,但問題真的已經嚴重到要拿失信名單當“尚方寶劍”的程度了嗎?

站在考生角度上想,高校錄取通知書,不過意味著他們成功拿到了高校“入場券”,收到了高校的“邀約”,並不等同於他們與學校簽訂了“入學契約”。在未入學之前,他們仍然保有一定的自主選擇權。要知道,這些考生無不是經過認真艱苦的備考,才成功從日益壯大的“考研大軍”中脫穎而出的。想來做出放棄入學的決定,對他們而言也並非易事,估計也經過了反復糾結和幾番權衡。

若是高校想要從調整學生行為方面入手,避免再遭入學“打擊”,借鑒其他機構出台相關限制規定是一個選擇。例如,去年河南省招生辦就首次明確對違背志願失信行為的懲戒措施:在2018年普通高招錄取中不履行志願約定的失信考生,次年復讀后高考志願填報數量將受限制。此類規定,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醒學生注意“拒學”的影響及后果,慎重決策,而非視高校投檔如“備胎”。

但或許高校做好自我檢視,從剖析自身、自我優化做起,“錄而不讀”的問題更能得到改觀,於學校發展而言也更有價值。為什麼考生選擇了就業、留學,而非前往一所頗負盛名的高校深造?“69人錄而不讀”現象的背后成因,更值得高校認真思考。校方是否在錄取過程中做好調劑意見征詢工作?能否為學生提供提升個人競爭力的教學培養方案?可否提前了解學生就讀意願,優化錄取流程?相信如果高校給予這些關鍵問題更多關注和思考,從解決自身問題,提升學校競爭力入手,從長遠看,不僅能夠給自身帶來更多主動權,也不失名校風度,更能以開放心態彰顯自信胸懷。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