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最嚴村規”好心辦錯事

王梓佩

2019年10月10日08:21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最嚴村規”好心辦錯事

10月1日,山西襄汾縣赤鄧村發布了一則“最嚴村規”:禁止滿月、升學等六種宴請,葬禮不准披麻戴孝,不准進行祭奠活動等,否則不僅“道德銀行”的星級積分給予降級,貧困生、轉學、上戶等手續也不予辦理。8日,襄汾縣文明辦負責人表示,赤鄧村目前已停止執行該規定。

乍一看,“葬禮不准披麻戴孝,不准進行祭奠活動”的表述異常扎眼,網絡上對村規的抨擊也主要集中在這一條:這樣不會傷害村民的感情嗎?如果村民們不答應,這份村規是怎麼通過的?

然而經証實,“最嚴村規”是在村民大會投票通過之后發布的。幾名村民在接受採訪時,紛紛對村規表示贊成。不同於替人操心的網友,村民的關注點在於禁止大操大辦、杜絕鋪張浪費:“上個月送禮都送了1000多元,那些錢全都給飯店了”“娶媳婦嫁女不辦不行,其他不辦都行”“早就應該這樣弄”。

其實,無論是在農村還是城市,各家各戶因為滿月、升學、過壽、婚喪嫁娶等原因置辦酒席、相互隨禮,未必都出於攀比,更可能只是怕面子過不去。別人家辦了,我家不辦或者辦得不夠隆重,會不會讓人說三道四?之前隨出去的禮,如果不操辦酒席,咋收回來?現在有了這份村規,大家誰都別辦,既不勞神又不傷財。正如赤鄧村村委會副主任所回應,制定村規的初衷,是讓村民減少負擔。

既然如此,好心為村民省錢的“最嚴村規”,為什麼會被叫停?大操大辦、披麻戴孝、燒紙祭祀等做法雖已淪為傳統文化的糟粕,完全禁止或許仍顯得有些不近人情。但是,真正的問題恐怕不在於“禁止披麻戴孝”,而是出在懲罰措施上。

是誰賦予了赤鄧村黨支部、村委會權力,把辦理貧困生、轉學、上戶等手續與規范村民行為挂鉤?就算村委會想剎住村裡的不正之風,也不能把自己應為的工作當成可以拿捏的權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委會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也就是說,村委會並非行使公權力的行政機關,“村官不是官”,無權對村民的行為進行強制性規定。就算村民們支持頒行“最嚴村規”,對村民宴請、祭祀自由設限的村規也會因為越權而被叫停。

想矯正風氣,不是隻有發狠話才能達到效果。道理村民們都懂,只是缺乏破舊立新的勇氣和輿論環境的正確引導,村委會正好可以發揮“自我教育”的功能,例如村干部帶頭不辦宴席、對厚養薄葬的家庭進行表彰等。既然村委會已經很有創意地建立了有實物獎勵的“道德銀行”,為什麼不能對良好風氣進行正面鼓勵呢?

總之,赤鄧村村委會對不良風氣公開說“不”的魄力值得肯定,但基層組織在制定規則時還要多想一想,如何正確履職,將好事辦好。

(責編:段星宇、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