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對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堅持促進發展和依法管理相統一,既大力培育人工智能、物聯網、下一代通信網絡等新技術新應用,又積極利用法律法規和標准規范引導新技術應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網絡安全法治建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一系列事關國家網絡安全與秩序的法律法規陸續出台施行,為推動我國互聯網健康發展,維護網絡安全與國家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技術的迅速發展與應用,我國網絡安全形勢也不容樂觀,嚴重侵犯公民隱私和個人信息的案事件時有發生。8月底,一款名為“ZAO”的App一夜之間火遍朋友圈,但很快就因為涉嫌侵犯用戶隱私而受到了工信部的約談。9月開學季,一些學校將人工智能技術引入學校管理,同樣引發了各界關於隱私權的爭論。
類似問題頻發,一方面說明,人工智能技術廣泛應用並融入社會生活,已成為不可阻擋的大趨勢﹔另一方面也說明無論是管理者還是企業,抑或是普通網民,缺乏足夠的法律常識,對人工智能技術所帶來的法律風險預判不足、認識不到位。
為此,以網絡安全宣傳周為抓手,加強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的網絡安全法治宣傳教育,提升企業的守法經營意識,提升網民的網絡權利意識,讓網絡安全宣傳周成為網絡安全普法周,勢在必行。
加強網絡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尤其要著力普及我國的網絡安全法。於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網絡安全法,有六大突出亮點與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網絡安全息息相關:一是明確了網絡空間主權的原則,二是明確了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義務,三是明確了網絡運營者的安全義務,四是進一步完善了個人信息保護規則,五是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六是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數據跨境傳輸規則。
同時,這部法律還為網民撐起了上網的保護傘。法律規定,網絡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個人發現網絡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
認真學習這部法律,有利於企業明確行為邊界和法律底線,有利於維護網民的合法權益。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國家網絡安全工作要堅持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維護公民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這體現了網絡安全人民觀,也要求我們始終把人民群眾的網絡空間合法權益放在第一位,確保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
從2014年開始,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每年舉辦一屆,每次都有不同的主題。各級各地應該牢牢把握住網絡安全宣傳周這個節點,發揮職能作用,把網絡安全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其中,把宣傳周同時打造成普法周。